箱包厂门前已杂草丛生。
自2010年起,高碑店籍男子庞云峰在经营箱包厂期间,以殴打、拘禁等方式强迫他人劳动,最终致使4人死亡,2人重伤。近日,庞云峰因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迫劳动罪,被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报冀中版记者 张继航 见习记者 刘鑫鹏实习生 杨浩、赵野、张丛丛/文本报冀中版记者 赵磊/图
暴行/箱包厂老板肆意杀人
从2010年至2012年,一连串让人感到恐惧的杀人案件在高碑店周围发生,手段极其残忍。案发后,所有线索都指向了高碑店市张六庄乡大高科庄村的箱包加工厂老板庞云峰。案件告破并宣判后,记者得以了解到详细的案情。
2010年12月15日晚,在庞云峰开办的箱包厂内,因嫌工人马某某干活不卖力气,庞云峰便指使卜铁男、杜宜山、孙振华、刘威、贺鹏等人用棍子、缝纫机皮带等将马某某殴打致死,之后将尸体运至廊坊市固安县东湾村外焚烧处理。
2011年3月31日凌晨,庞云峰雇佣的工人刘某某因被怀疑偷了手机报警,便被工人卜铁男拉至荒郊野外,遭镐柄猛击头部。其间,卜铁男见刘某某倒地以为其已死亡,将其踢下河堤后离开。次日早晨,刘某某被群众救下。
2011年4月3日下午,庞云峰因不满刚来的一名年轻男子不愿在其工厂打工,遂指使工人卜铁男等人用铁管、镐柄等将该男子打成重伤,并于次日凌晨,将其拉至廊坊市固安县东桃园村外烧死。
2011年7月16日晚,在箱包厂内,工人屈某某因不堪忍受工头王卫国的殴打、辱骂,持剪刀将王卫国的手臂刺伤后逃跑,被曹振鹏、杜宜山、孙振华等人在院内截住,用铁棍殴打成重伤。
2012年2月14日中午,因不满两名工人在劳动时打瞌睡,庞云峰遂纠集人对二人进行殴打。当晚22时许,庞云峰听说二人又打瞌睡,便用两个塑料袋套在二人的头上,再次进行殴打,之后强迫二人继续劳动。最终二人不幸死亡,被抛尸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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