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彬在接受治疗。
@华西都市报:17日中午12点12分,网友“@宁刚才来”发布微博称,16日上午,蓬南镇昆仑村1社发生纠纷,镇政府竟然雇佣社会人员砍断农民双腿……微博被迅速转发。“遂宁发布”、“蓬溪发布”17日回应:打人者系施工方。蓬溪县公安机关已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办当中。
17日中午,网友“@宁刚才来”发布微博称:“16日上午,遂宁市蓬溪县蓬南镇镇政府竟然雇佣社会人员砍断农民李志彬双腿,事发地蓬南镇昆仑村1社……”截至17日18时,已被转发了3万多次。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向蓬溪县有关部门求证获悉,伤者李志彬系拆迁对象,打人方是施工方,并非镇政府所雇佣社会人员。目前,蓬溪县公安局已立案调查,将适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记者求证:多位爆料网友称不在现场
18日下午,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宁刚才来”,对方称:“我现在正在深圳工作,我不在现场,这个内容是李志彬的亲属发给我的,他的这位亲属目前也在深圳工作。对于事情的经过,他表示非常气愤,希望公安局能够立案调查,他也将帮助李志彬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又辗转找到了多位网上爆料人,他们均称自己是转发并不在现场。
官方回应:补偿要价过高协调无果
18日下午5时,遂宁市市政府微博“遂宁发布”、蓬溪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蓬溪发布”回应:李志彬在蓬溪县城经营灯具及小五金,其原老家房屋残留物所处位置在遂广高速K25+500红线内,因他举家外出多年,房屋早已破烂垮塌,只剩四周残缺不全的地基石。
2012年11月26日,蓬溪县遂(宁)广(安)遂(宁)西(充)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办公室,会同乡镇村社干部及社员代表实地进行了勘察丈量,该房屋残留物长12.4米,宽7.4米,按照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政策,该房屋残留物只能补偿40-60元/平方米。县协调办和镇政府人员多次对李志彬宣传政策,动员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均遭到李志彬的拒绝。李志彬提出赔偿15万元的要求,并由镇政府另安排落实宅基地,这两个条件达到了才同意拆迁。由于镇政府、县协调办按政策不能达到他的要求,从今年3月至今,李志彬多次到该房屋残留物附近阻工。镇政府、县协调办数次找李志彬及家人做思想工作,但均遭到李志彬拒绝。
6月底,镇政府考虑征拆工作已大面积结束,就李家的个案同意提高为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7月25日,县协调办、镇政府召集李志彬座谈商量该房屋残留物补偿问题,但李志彬坚持少了15万不谈,没有与镇政府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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