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从化18部门协助计生工作 给违反政策者设障

2013-08-16 07:18 来源:新快报

  18个部门“齐抓共管”,而省市级相关规定已“松绑”

  买房、车辆年审等等都要查计生证!日前,市民伍女士报料,今年3月,她在从化购买一套二手商品房,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过程中,被要求提交计生证材料。新快报记者昨日向当地计生部门证实,从化共18个政府部门被列为计生共管单位,办理驾驶证、工商执照均要查计生证。对此,广州市计生局表示,目前广州已取消对以上两项证照计生证明规定。

  今年3月,伍女士在从化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而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时,被办理单位要求必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买房会跟计生有关系呢?”伍女士说,为了尽快办完手续,她只好提供了这一材料。

  伍女士等市民认为,对购房者而言,此项规定带来了诸多不便。按目前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程,申请人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作登记,居委会、街道人口计生办加具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发证,即便通过网络办理,申请人也需等待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后发证。

  记者昨日在从化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了解到,个人在办理二手房交易和自建房的房地产初始登记两种手续、企事业单位在办理商品房和解困房等两种手续时,均需要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这是依据目前计生形势来做的。”从化市土地房产交易登记所何所长回应,这项规定的根据是从化市政府下达的文件,是作为协助计生工作的做法。

  从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一肖姓负责人回应,这项规定的依据是从化计生局2013年1月印发的一份文件,文件对多个政府部门工作提出要求,其中要求国土与房管局“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宅基地、房产证、个人办理用地或开发地产手续(复印件)”。

  办驾照时没计生证“不予办理”

  从化用的还是2001年的文件,而省市级相关文件已变更

  在从化,包括工商局、财政局、公安局等共18个单位被列为“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单位”,依据是从化市委办公室印发的一份文件。记者翻阅这份文件发现,计生证在多个部门工作中均有涉及,例如车管部门在办理车辆驾驶证或办理年审时,没有《计划生育服务证》的不予办理,计划外生育拒交社会抚养费或罚款的要暂扣车辆驾驶执照等。

  记者留意到,该负责人出示的这份文件是2001年4月印发的,是否已不适用于新的计生形势?他表示,暂时还未收到计生措施变动的通知,因此还沿用这项12年前的规定。他还强调,对18个部门作出计生协助要求,也是从化市政府在考核各部门工作绩效的一项指标。不过,他所提供的一份省委办公厅文件则显示出了自相矛盾之处:《2013年县(市、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中只对卫生、公安、教育、民政等四个部门作出要求,但仅对孕检、婚检、终止妊娠、入户、暂住证、新生入学、收养审批等手续作了计生工作的规定,而未对其他部门作出明确要求。

  近日记者获悉,新修订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删除了“办理营业执照、入户、暂住证、车辆驾驶执照及年审等有关证照和手续时,应当查验其计划生育证明”的内容。从8月1日起,广州市工商局登记窗口不再收取个体工商户申请人的计生证明。

  但根据从化市目前的相关规定,从化市工商局仍有责任配合计生工作,并要配合计生部门工作,对违反计生政策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广州市计生局:

  若做法不符规定将让其改正

  “旧版的计生管理办法确实有过要求,办理工商、房管等手续时要出示计生证明。但近几年已逐渐取消这一规定。”昨日,市计生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新快报记者时如是说。

  广州市计生局该负责人还表示,针对从化要求购房出示计生证明这一做法,该局将作调查核实,若做法不符合规定,会让其改正。

  从化18个计生工作“齐抓共管”部门

  市计划局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民政局

  市工业局

  市交通局

  市卫生局

  市劳动局、社会保险局市人事局

  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市教育局

  市广播电视局

  工商从化分局

  市建设局

  市国土局、房管局

  市统计局

  市妇女联合会

  ■根据《中共从化市委办公室文件(从办【2001】27号)转发关于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单位职责问题请示的通知》

  (注:有些部门现已合并或撤换)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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