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官集体嫖娼:3人被双开 拘留10天

2013-08-07 06:51 来源:新京报

  “上海高院法官被爆集体招嫖”追踪

  昨晚,上海市纪委、上海市高院通报“法官集体招嫖事件”调查结果: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3人被开除党籍、提请开除公职;1人留党察看、提请撤职。

  案情

  3法官参与嫖娼

  此前,上海某公司负责人倪某某通过网络公布一段视频,举报上海高院陈雪明、赵明华法官等官员接受吃请、去夜总会娱乐,并集体招嫖。

  倪称,发布视频是由于一起涉及自己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有人为因素干预,没有得到公正判决,干预判案者为视频中的法官之一赵明华。

  据上海市纪委、上海市高院党组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今年6月9日,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邀请,前往南汇地区的通济路某农家饭店用餐。

  赵明华又邀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市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一同前往。

  晚餐后,以上5人又和3名社会人员一起,前往位于上海惠南镇的衡山度假村内的夜总会包房娱乐,接受异性陪侍服务。

  当晚,参与活动的一社会人员从附近某养身馆叫来色情服务人员,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参与嫖娼活动。

  处理

  3法官被开除党籍

  上海市纪委的通报显示,上海市纪委及上海市高院决定,给予赵明华、陈雪明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高院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

  给予倪政文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市高院纪检组、监察室相关职务,由上海市高院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

  给予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由上海市高院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审判职务,撤职处分。

  给予郭祥华开除党籍处分,相关企业给予其撤职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海市公安局已对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进展

  涉事度假村被停业整顿

  有关部门已责令位于惠南镇城南路88号的衡山度假村停业整顿。

  涉事度假村官网介绍,其是上海衡山集团独资建造和管理的三星级酒店。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度假村的铭牌上刻有“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字样。

  上海市衡山集团是该市国资委投资监管的公司,旗下有八家酒店,其官网称“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接待基地”。

  河南“擅传视频受罚”新规被指与反腐唱反调

  据新华社电 日前,河南省出台有关条例称,擅自传播公共场所的监控视频将被处罚。这条普通的规定引发了公众对“视频反腐”的联想和质疑。

  对此,河南省人大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秦胜军表示,相关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与反腐败分属两个不同的层面。

  8月1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传播或者未经公安机关通知查看、复制机房系统采集保持的信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5000至3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至5000元罚款。

  一些网友将此《条例》与近日“上海法官被视频举报涉嫌集体招嫖”事件联系起来,认为“上海高官塞翁失马,河南领导亡羊补牢”……

  秦胜军说,相关规定的草案早在去年9月份就已由相关部门提交省政府。“对于一些腐败现象和违法嫌疑,普通公民发现线索后,可以依法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举报,由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侦查和查处。所以《条例》与大家关心的反腐败、公众监督权之间并不矛盾。”秦胜军说。

  河南坦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祖勤也表示,“真正必要的话,可以通过律师、法院或公安机关来获取监控资料,并不会产生妨碍。”

  【回顾】

  6月9日

  视频发布者倪某某出于个人原因跟拍赵明华。6月13日起,他以自己在度假村消费时丢失了物品为由,要求调取相关监控录像,最终拷走了视频。

  8月1日

  倪某某通过网络公布视频,举报上海高院陈雪明、赵明华法官等官员接受吃请、去夜总会娱乐,并集体招嫖。

  8月2日

  上海市纪委及上海高院表示,已对陈雪明等四人在夜总会娱乐的情况开展调查,并将根据查清的事实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月6日

  陈雪明、赵明华等人被开除党籍。(记者 周清树 实习生 陈一)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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