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称劳教成一些人赚钱工具:交钱就放人

2013-07-31 19:51 来源:环球人物杂志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上访妈妈”唐慧的遭遇,那就是“不幸”。她未满11岁的女儿被强奸、强迫卖淫导致身染重病,报案后案件的审理频频受阻;为讨公道她上访百余次,后来因“扰乱社会秩序”被送去劳教;为此申请国家赔偿被驳回,继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几乎就是唐慧7年来的全部生活。

  但正如美国大法官休尼特所说,“正义从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侵害她女儿的罪犯最终被严惩,唐慧自己也终于在2013年7月15日等到了胜诉判决——由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支付对其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641.15元。这让所有关注她的人都松了口气。

  当司法程序画上句号,围绕此事的各种议论却未停息。为了更好地接近事情真相,环球人物杂志记者兵分两路,在北京对唐慧进行了专访,并赶赴其家乡湖南永州进行了实地调查。

  相关部门的“禁忌话题”

  永州市位于湖南省西南部,距省城长沙300多公里。唐慧居住的零陵区离永州市政府所在的冷水滩区还有近30公里的路程。

  7月17日,记者来到零陵,首先前往坐落于该区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初,正是该院负责审理唐慧女儿乐乐(化名)被强奸、强迫卖淫案,唐慧曾因迟迟等不到判决书在这里的立案大厅守候了15天。

  记者试图进入大厅进行采访,却被拦在安检入口外。安检员告知,要先联系办公室主任才能进入。记者随即拨通了这位主任的办公室电话说明来意,对方称采访要联系宣教科。然而,宣教科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又从安检员提供的通讯册上找到宣教科一位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自己“不是宣教科的人”,便挂断了电话。记者再次拨通办公室主任的电话,希望他能代为联系宣教科,得到的回答是:自己在党校学习,办公室的电话是转接到手机上的。

  无奈之下,记者离开永州市中院,前往办理案件的另一个关键部门——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分局。在这里,记者见到了分局的政治处主管。主管态度诚恳,但同样表示,采访必须要有上一级宣传部门的同意才能接待。送记者出门时,他很客气地说:“欢迎你们的监督。”

  虽然有关唐慧的一系列案件已尘埃落定,但在当地相关部门眼中,这似乎仍然是个“禁忌话题”。

  11 岁女儿掉进魔窟

  吃到两次“闭门羹”后,记者来到当年强迫乐乐卖淫的柳情缘休闲屋所在的街道。根据此前得到的线索,这家休闲屋直到去年还在营业。但在这条很短的街上,记者并没有看到休闲屋的招牌。一家杂货店的老板指着一幢略显破旧的三层小楼告诉记者:“早关门了,老板都判死刑了,还能开着?以前这附近休闲屋挺多,现在少了。”

  如今,这幢小楼变成了一家铝合金建材店,门脸上没有任何招牌,当天也没有营业,看起来一点都不显眼。很难想象,7年前,就是在这幢小楼里,唐慧唯一的女儿、不满11岁的乐乐被强迫卖淫3个月。

  唐慧,1973年出生在永州市富家桥镇的一个小村庄,21岁和丈夫结婚,一年后生了乐乐。1997年,唐慧一家三口来到陌生的永州市区做起了小买卖。进城的这几年虽然日子清贫,不过为了能让孩子上最好的学校,夫妻俩始终充满干劲儿。在他们眼里,乐乐很懂事,也很争气,学习成绩一直不错。

  平静而幸福的生活就这样默默过去了将近10年。然而,这个普通小家庭憧憬的美好未来,最终却变成了一场噩梦。

  2006年10月1日,外出滑冰的乐乐一夜未归,第二天被亲戚在一家理发店门口发现,并带回家。10月3日,唐慧突然发现乐乐再次不见了,只看到孩子留下的一张字条:有人要她去外面工作,不能不去。一家人顿时生出不祥的预感——女儿被拐走了?夫妻俩立刻到派出所报案。最初,派出所以乐乐失踪不足24小时为由拒绝立案。过了几天,唐慧夫妻再次来到派出所,又一次受到冷遇。无奈,一家人只能自己到处寻找孩子。他们甚至将寻人启事贴到了长沙、广州等地,始终杳无音信。

  2006年12月,唐慧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说在她家附近的柳情缘休闲屋看到过一个很像乐乐的女孩。唐慧经过观察,确认孩子就在休闲屋里,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可办案民警来现场看了看,什么也没做就要离开。唐慧拦住他,他却让唐慧跟老板说说好话,把女儿带回家就行了。唐慧只得给“110”打电话,4位“110”的民警把孩子救了出来。

  那天晚上,被救的乐乐向父母诉说了过去3个多月噩梦一样的生活:出门滑冰的乐乐被理发店员工周军辉强奸,并受到恐吓,不敢告诉家里人。隔天,她又偶遇周军辉,并被其胁迫到柳情缘休闲屋。在老板娘秦星等人的恐吓和毒打下,她被迫卖淫100多次,最多时一天接客四五次,疼痛难忍时,秦星就给她打针。其间,她还遭到过4个人的轮奸。虽然休闲屋离家就在咫尺,可对这个11岁的小女孩来说却远如天涯。有一次,乐乐的叔叔在寻找她时经过休闲屋窗外,她隔着单向玻璃喊叔叔,外面却什么也听不到、看不到。听着女儿的诉说,唐慧和丈夫哭了一夜。

  这段遭遇让乐乐染上了严重的性病,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复发,对乐乐以后的生育能力影响也很大。可怕的经历还让乐乐的精神遭受重创。她有时会无故抓自己的头发,有时会害怕得躲到一个角落,甚至有过自杀的表现。记者在永州走访时,见到了乐乐的爷爷奶奶。他们告诉记者,以前活泼可爱的孙女自那之后就变得少言寡语,还容易发脾气。乐乐今年已经18岁,暑假之后就要读高三,但曾是学习委员的她成绩比以前差了很多。“从那以后脑子就没那么灵了。”奶奶叹了口气,低声说道。

  讨公道遇无形阻力

  女儿的悲惨遭遇让唐慧心里像刀割一样难受,她决心给女儿讨个说法。救出女儿的第二天,唐慧就来到零陵区公安分局要求立案。

  让她没想到的是,局里的人告诉她,这只是普通的治安案件,既然已经把孩子领了回去就不要再追究了。此后一连几天,唐慧都往公安分局跑,可得到的都是一样的答复:不受理,更不做笔录。在唐慧的一再坚持下,2007年1月5日,公安分局终于给她做了笔录,并勉强立案。但除了拘捕休闲屋老板娘秦星外,迟迟不见其他行动。1月28日,唐慧向湖南省公安厅写信反映了这个情况,得到省公安厅“请高度重视,依法惩处”的批示。

  即使如此,事情依旧没有像唐慧想象的那么顺利。虽然永州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周军辉等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其他几名涉案人员却闻讯出逃,紧跟着,办案民警帮助在押嫌疑人串供的消息又传了出来。

  2007年8月,唐慧和家人跪在省公安厅门口,要求尽快追捕其他几个在逃的涉案嫌疑人和涉嫌徇私枉法的民警。炎炎烈日下,唐慧的母亲甚至因为高温而晕倒。这是唐慧的第一次上访,在经过信访部门登记后,她和家人返回永州。

  两个月后,唐慧第一次到北京上访。当时,中共十七大正在召开,她希望能见到“大领导”,好让女儿的案子得到重视和公正的判决。她在天安门城楼前问警察“公安部怎么走”,可没等她走到,就被人带了回去……

  2008年6月,永州市中院对乐乐被强迫卖淫案作出一审判决,周军辉、休闲屋老板娘秦星被判死刑,其余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但是作为母亲,唐慧觉得这样的判罚远远不够,提出抗诉。此后,案件又两度重审。

  2010年,唐慧的代理律师在永州市中院阅卷时发现了一份证人证言,称秦星2007年6月在看守所解救了一个企图自杀的在押人员,“有立功表现,希望法院给予减刑”。唐慧和律师找到这位已经刑满释放的当事人,对方却一脸茫然地说,自己从来没有自杀过。“这是典型的造假。”为此,唐慧又多次到检察院和法院上访,试图揭露看守所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的行为。

  2010年12月,因为几名被告当庭翻供,判决结果迟迟没有下达。为等判决,唐慧在永州市中院的立案大厅日夜守候了15天。但等来的结果还是不如她所愿。她又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重判。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宣判:周军辉、秦星被判处死刑,另有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突如其来的劳教

  虽然对于省高院的判决仍不满意,但据媒体报道,这时的唐慧已经有了回归安宁生活的想法,并准备开一家花店。可花店的客人还没来,她要被送去劳教的决定书已先到。

  2012年8月2日,唐慧被控制。第二天,永州市劳教委以“多次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等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

  唐慧的代理律师徐利平到现在仍认为,这个被劳教的时机很微妙:“他们给出的理由中有一条,唐慧在法院滞留15天。可当时法院没有报案,公安局也没有处理,为什么过了一年多,突然因为这个被劳教了?很多人分析,因为临近十八大,有人怕唐慧又跑到北京去。”

  据唐慧的公公回忆:“有一天,家里突然来了几位领导,说让我们放心,不要想唐慧,有什么困难就说。我们当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心里很害怕,就什么都没说。后来才知道,唐慧被劳教了。”很多亲戚朋友也和他们一样,是在唐慧被带走后才从别的途径听到这个消息的。

  唐慧被劳动教养的消息公布后,引起舆论哗然。2012年8月7日,唐慧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复议请求。在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湖南省劳教委经调查,撤销了对唐慧劳动教养的决定。11日,唐慧回到离开9天的家中。

  盼望恢复平静生活

  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唐慧向永州市劳教委提出行政赔偿申请,却被驳回。随后,唐慧向永州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3年4月12日,唐慧案在永州市中院开庭。在控辩双方激烈交锋近4小时后,法院驳回了唐慧要求永州市劳教委道歉、赔偿的全部诉讼请求。走出法庭,她蹲在地上,把头深深埋下,痛哭失声:“我再也不相信司法了!”4月30日,唐慧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湖南省高院递交了上诉状。

  两个多月后,7月2日,唐慧案二审在湖南省高院开庭。在庭审自由辩论阶段,因为不满永州市劳教委方面的一些说法,唐慧几次要求发言,却总是激动得说不出话,不得不先停顿片刻,等情绪平复了再继续。在法官以“无法提交新的证据和观点”为由拒绝她再度发言时,唐慧的情绪一度失控,捂着脸哽咽起来。当永州市劳教委指出,“唐慧曾扬言,如果她女儿的案子不彻底解决,她会继续到高院上访”,她的情绪再次激动:“胡说,我从来没有这么说过。”法院当天中午宣布,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7月15日,湖南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唐慧胜诉。走出法庭,唐慧低着头,披散的头发被风吹得遮住脸,她也没有用手拨开。在经历了一连串的波折后,这个曾经无数次哭诉、怒骂甚至下跪的女人,已经能平静面对这个迟来的胜利。在回应众多媒体记者的询问时,她只是面带疲态地说:“我希望这件事画上句号,回归平静的生活。”

  从2006年乐乐失踪3个月开始,唐慧一家近7年不平静的生活终于可以告一段落。在和记者交谈时,唐慧的公公婆婆虽然偶尔也有情绪的波动,但大多时候还是保持着平静,他们似乎早已习惯了这些年来的辛酸。

  那段日子,唐慧一家因为上访,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唐慧一直没有工作,丈夫也仅仅靠打零工挣钱。用村民的话说就是,谁家砌个墙、上个瓦,他就过去给人帮忙,挣个“伙食费”。“这几年家里很困难,他们到现在还欠着5000多元的房租,希望以后能好一些。”唐慧婆婆说起这些时,脸上挂着轻松的微笑。在她看来,只要儿子一家能再次过上安宁的生活,这些年所受的苦,也就过去了。

  对审判结果满意但有遗憾

  2013年7月16日,也就是唐慧案终审宣判的第二天,唐慧在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接受了环球人物杂志的专访。她的身高不到1米6,在1米88的代理律师浦志强身边,显得更加瘦弱。除了疲惫,她的脸上几乎没有其他表情。

  环球人物杂志:你对这个判决结果满意吗?

  唐慧:满意不满意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都过去了。虽然过程很艰难,但不管怎样,法院最终支持了我的诉求,总算没有辜负我这几年的付出。非常感谢所有代理我案子的律师和那些一直给我支持的人们。当然,有些地方还有遗憾。我在诉讼请求里提到,希望永州市劳教委进行书面赔礼道歉,但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环球人物杂志:你认为这个很重要吗?法院的解释是,永州市劳教委已经在法庭上向你表示过歉意了。

  唐慧: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无论是永州市劳教委还是永州市中院,一直都认为我的上访行为是违法的,所以永州市劳教委主任蒋建湘只是在法庭上说,对我作出劳教决定时,没有考虑我当时的家庭情况和孩子的情况,就这个问题向我表示歉意。我觉得这种道歉是不够的。

  我是以命抗争来打这个官司的,要的就是一个公道,一个说法。应该说,不管赔偿多少钱,都无法弥补这个事件给我和家庭带来的打击。如果只是为了钱,我可能早就接受法院的调解了。

  环球人物杂志:这话怎么说?

  唐慧:今年5月,法院曾经问我,想不想庭外调解。开始,我觉得他们(永州市劳教委)没有诚意,不愿意。法院的人就劝我说,他们会有诚意的。我想了想,就同意了。谈了三四次,有法院的,也有永州市劳教委的,他们说,劳教委答应给我道歉,支付我诉讼请求里提出的2000多元赔偿金,最后再给我10万元的生活补助费。但他们迟迟不肯给我出道歉书,还说,给我钱的事不能告诉外界。这个调解我是不接受的。我不能在黑暗中接受他们的钱。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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