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7月31日电 7月30日,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签署重大气象灾害(高温)II级应急响应命令,这是我国有史以来启动的最高级别高温应急响应。
如此高温天气下,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高温时段不停止户外作业等现象屡见报端。但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多地人社、安监、工会等部门表示并没有收到相关“投诉”。“零投诉”是否意味着群众“都满意”?政府部门在保障劳动者高温权益方面是否真正尽了责?
高温权益“零投诉”,政府部门“零处理”
热!热!热!七月份以来,我国多地出现35℃以上持续高温天气。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送水工……这些户外劳动者的高温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话题。
虽然全国多地曾爆出高温下劳动保障缺失的问题,但记者在采访合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时,却意外发现,这些与劳动者权益息息相关的关键部门却甚少接到有关高温权益方面的投诉,在今年更是“一件都没有”。
合肥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宣恒健说,“高温津贴合肥是按照省里标准执行的。今年夏季以来,人社部门没有接到一起违反高温权益的投诉。”不过,他也表示,“实际上,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这项政策出台以来执行情况良莠不齐,在部分私企,特别是建筑工地并未得到落实。”
合肥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处长黄泽虎表示,入夏以来,安监局发现了较多不符合高温下作业规定的行为,但是也没有群众或单位来投诉。由于没有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安监部门目前为止没有对一家单位进行处理。“除非是工人中暑,发生疾病,危害到身体健康,我们才能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其进行追究处罚。其余我们只能对用人单位进行劝导。”他说。
合肥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负责人则称,工会是群团组织而非政府机关,所能做的十分有限,也无法“处理”,建议记者向人社和安监部门咨询相关情况。这位负责人还说,今年截至目前,他们还没有到一线就劳动者高温权益是否得到保障进行调研和监督。劳动者“娘家人”的工会,也对高温下的劳动者关怀不到位,着实让人心寒。
高温劳动权益“零投诉”、“零处理”的情况并非合肥一地独有,据了解,山西、江苏等地也出现类似情况。
“零投诉”等于“都满意”吗?
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多位来自不同单位的户外工作者。一部分受访者称比较满意。合肥市环卫工人李师傅告诉记者,本月发了200元的高温津贴费,另外还有绿豆、香皂、十滴水等防暑降温物品。但大部分受访者表示,从未拿过高温补贴,也不知道酷热时段禁止工人户外作业,更不知道到那个部门去投诉。
建筑工人夏师傅表示,他没有拿到高温补贴,而且为了早点赶完工期,在中午四十多摄氏度下干活也是家常便饭。快递员刘安如则表示“已经习惯了没有高温补贴待遇,投诉怕丢了饭碗。”
有的企业只发绿豆等物品,并没有用货币进行补贴。送水工刘师傅躲在阴凉的树下“暂时喘口气”,他告诉记者,不知道有规定高温补贴不能用物品替代,更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投诉。“现在各地都在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官员们知道吗?”他问。
另外,有的企业高温津贴费远低于安徽省每日10元的标准。合肥市黄金广场金水物业的一名巡逻保安告诉记者,每月只有50元的高温补贴,平均到每天买瓶矿泉水都不够。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部分在办公室吹空调享受“清凉”的群体却享受着高于户外劳动者数倍的高温补贴,有的甚至开始放高温假。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沈锋律师表示,“零投诉”一方面是因为维护劳动者权益涉及综合管理,很多劳动者不知道到底归谁管;另一方面,不少劳动者因就业竞争激烈、维权成本高、维权程序复杂等原因,无奈地选择忍气吞声。
政府部门应从坐等投诉转为主动服务
专家指出,一线劳动者往往不清楚找谁投诉或者不敢投诉,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多走进群众,深入企业、工地、厂矿等地方了解情况,主动关心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变坐等投诉为主动服务,发现和解决问题。
安徽师范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张素凤表示,“高温维权”每年都在提,却没有得到根本改观,部分企业利字当头不遵守相关规定是重要原因。
其次,国家相关法规对于违规单位的处罚等细节缺失,令违规企业几乎没有付出任何成本。我国1960年就公布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至2012年还出台了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但措辞都比较模糊,回避了维护高温权益的具体执行措施,这也就使法规失去了强制性,很多私营企业因此根本不执行规定。
另外,部分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活动走马观花,仅仅到办公室与企业领导座谈、听汇报,不深入一线问民意、察民情、解民忧。
专家建议,各省应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完备、具体的法律法规,加强保障高温权益的强制性。政府要对公益性户外岗位享受高温政策进行一定补贴,率先垂范。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转变作风、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记者蔡敏、詹婷婷)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