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叔若获罪房产不受影响 无指向房产控罪

2013-07-27 08:25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网友称之为“房叔”的蔡彬坐拥22处房产,昨日他被控受贿275万元在海珠区法院受审,罪行包括投资汽配厂并借定点维修牟利、投资违建食庄等,但5宗指控事实中无一与其房产有关。公诉人认为蔡彬受贿数额巨大,但鉴于其有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情节,遂建议在10至14年之间对其量刑。

  由于无直接指向房产的控罪,即便蔡彬最后获罪,其名下房产不会因此受影响。蔡彬现年57岁,案发时先后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番禺区城管分局局长、政委。

  涉嫌受贿共计275万元

  昨天上午,出现在被告席上的蔡彬身形壮实,但神情萎靡,新剪的板寸头早已花白。面对满满当当的旁听席和多架摄像枪,他明显有些慌张,匆忙落座。除记者外,还有市民、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彬自1993年起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市)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政委等职务,在此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金额共计275万元。

  对于指控,蔡彬均供认不讳,鲜少辩解。最后陈述时,他直言:“我犯了错,犯了罪,我认罪。”其称自己年事已高,“在敏感的职位上,在风口浪尖上干了十几年”,早已体弱多病,身患高血压等老年病,每天需要服药,“希望能从轻判决,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

  蔡彬的辩护律师也在随后发言中求情,称其“兢兢业业工作几十年,做出了不少成绩……”引得台下一阵哄笑。

  “吐”回赃款超500万元

  公诉人认为,蔡彬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在有期徒刑10年至无期徒刑之间量刑。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且积极退缴赃款,酌情可对其从轻处罚,遂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11年至14年之间量刑。

  蔡彬对于指控均供认不讳,但称自己有自首情节。他表示,早在网络曝光后,次日便找到区委及宣传部等,询问自己该怎么办。对方答复他:“很快就会找你了,等着吧。”后纪检部门找到他,询问房产问题,他也很快便交代清楚了。至于让他交代违纪事件,其称因十几年前的事,自己记得不太清楚了,也不知从何说起。

  对此,公诉人当庭宣读了番禺区纪检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称其所交代违法违纪事实时,纪检部门早已全部掌握,故不认定自首。

  蔡彬的辩护律师当庭表示,蔡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其家属也积极配合退赃,主动向纪委上缴违规违纪经商所得款项237.5万元,并向公诉机关、法院退回受贿所得款项275万元。希望能从轻处理,在10至11年之间量刑。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解码

  记者在庭审中发现,“房叔”蔡彬的“生意网”囊括了汽车修配厂、停车场和饭店,或多或少都与职责挂钩。

  1帮人“抢”生意收好处

  1998年至2002年,蔡彬时任番禺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分管交通警察大队。陈俊杰、刘展文(均已另案起诉)看上了番禺交警大队下属的番安实业公司机动车修配厂,想承包。但当时,该汽配厂已有专人承包,费用为8万元/年。两人无计,遂找到蔡彬。

  蔡彬很快搞掂,两人成功“抢”得承包,承包费用还便宜了2万元。陈、刘二人很感谢蔡彬,还专门请了蔡彬去增城玩。回来途中,蔡彬称丢了一只价值4万元的戒指。事后,两人给蔡彬送上了4万元现金。

  刘展文在口供中称,逢年过节便和当时的番禺交警大队长一起,约蔡彬出来吃饭,饭后直接送钱,一般是春节3万元,中秋1万元。

  2为城管车“指定”维修厂

  到了2000年,蔡彬已升任番禺区城管分局政委。陈、刘找蔡彬想投资更大的汽车修配厂,最终,蔡投资130万元,其余两人共投资270万元,合作经营番禺区沙湾大众汽车修配厂。尽管蔡彬的出资后来缩水不少,但仍按照最初的1/3股份进行分红,公诉机关最终认定,其非法收受了超出其出资比例的分红共计126万元。

  而有番禺城管分局内部人员也提供证言称,该局的公务车辆都在该汽配厂定点维修,年维修费超过百万元。对此,蔡彬表示自己不知情。

  不仅如此,蔡彬还力主将番禺城管所有的数间商铺与该汽配厂的仓库进行互换,其解释称仓库面积是商铺的5倍,正好用来存收扣押物品,并无不妥。

  3助力承包车场获取分红

  蔡彬对陈、刘两人可谓不遗余力。2003年至2010年,番禺区城管分局获得了一块政府批地,用于停车,蔡彬力主将该地交由陈、刘承包,约定缴纳租费后,三人分红。后蔡彬先后7次从二人处获得29万元。2010年后,由于未能中标,三人的合作关系才告终结。

  4投2万建食肆分红92万

  与陈、刘二人的合作,并非蔡彬唯一的生财之道。2001年,同村的蔡杰良找蔡彬合伙经营美食山庄,蔡彬出资2万元,蔡杰良和大哥共出资9万元。尽管蔡彬仅出资2万元,但仍按照1/3的比例给其分红。

  所谓螺山食庄其实是一间违建,东环街城管甚至上门查处,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蔡杰良赶紧给蔡彬打电话,后者称没事。后来,东环街城管上门,只是象征性拆掉了招牌,此后相安无事。经查,从2003年至2012年,蔡彬非法收受蔡杰良给予的超出其出资比例的分红92万元。

  5“搞掂”车辆违章年审

  蔡杰良的大方令蔡彬很满意,后来,蔡杰良为了自家的停车场业务找上门来,蔡彬也非常爽快。

  2004年至2011年,蔡彬利用其在番禺公安系统的职务便利,多次在车辆年审、交通违章等事项上为蔡杰良(已另案起诉)谋取不法利益,后多次收取贿送的8万元。

  价值半亿房产“无罪”20套已在妻儿名下

  据媒体此前报道,蔡彬作为广州市正处级官员,工资待遇约每月1万元。妻子时丽英曾是番禺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已退休),从级别上看,其工资待遇应低于蔡彬,两人工资收入应不超过2万元。

  据悉,牵涉入案的22处房产中,只有两套带有蔡彬的名字,其余的房产则在其已经入澳洲籍的儿子蔡展培和已经退休的妻子时丽英名下。记者了解到,其购房行为大多发生在2006年以前,2009年房价大幅上涨后,蔡家并未再出手购房,但其所有房产总值估计已超过5000万元。

  昨日庭上,并无直接指向房产的控罪,换言之,即便蔡彬最后获罪,其名下房产也并不会因此受影响。

  事件簿

  ●2012年10月8日,网友“广州正义者联盟K”发帖曝光,称蔡彬及其家人拥有房产21套,蔡彬也因此被称为“房叔”。

  ●10月9日,蔡彬被番禺区纪委叫去问话。

  ●10月11日,番禺区纪委通报称,网上曝光情况“基本属实”,蔡彬的此前房产申报存在“不实”。

  ●10月12日,番禺区政府发布微博称,蔡彬瞒报房产,已对其停职。

  ●10月22日,广州市纪委新闻发布称,已查实蔡彬及其家人名下有房产22套,蔡彬本人涉嫌严重违纪已被双规。

  ●11月1日,蔡彬案被移送番禺区检察院。

  ●2013年7月26日,蔡彬案在海珠区法院一审开庭。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钟言 和韵 海检宣)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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