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称网络传播有误读手淫服务可处拘留和罚款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理发店店主雇请多名按摩女提供“波推”、“打飞机”等色情服务,因这些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卖淫行为,被告人无罪释放。“打飞机不算卖淫”,近日发生在佛山的这则新闻引发各界热议。记者昨日从深圳公检法部门获悉,深圳也有同样情况。但深圳警方相关人士强调,与公众理解的“打飞机等色情服务无人管”有所不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治安拘留或处罚。
双方应按卖淫嫖娼查处
深圳警方解释,早在1995年公安部就有批复,以营利为目的发生手淫、口淫、性交行为及与此有关的行为都是卖淫嫖娼行为的组成部分,应按卖淫嫖娼查处。目前在处理卖淫嫖娼违法人员上,警方主要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十五日拘留和五千元罚款。
对组织者亦可用经济手段管理
“刑法主要打击的是组织卖淫者”,警方人士表示,刑法中对“卖淫”的界定更为严谨。2007年,广东省人民法院专门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称,介绍、容留妇女为他人提供手淫服务的行为,不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单纯为异性手淫和女性用乳房摩擦男性生殖器的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卖淫行为,因此佛山的案例在深圳一样,对于雇佣按摩女提供“打飞机”“波推”的管理经营人员,检方不会以“组织卖淫罪”提起公诉。
“类似打飞机的色情活动不会追究法律责任”这其实是误解,深圳警方人士表示,刑法理解上的差异并不影响公安机关的处理。从治安处罚的意义上,“打飞机”“波推”的行为依然是打击对象。组织者钻法律空子躲避刑事打击,是否会纵容这种现象发生?深圳警方人士表示,这一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其他手段弥补,比如一旦查到有此行为的,依法停业整顿,通过经济手段进行管理。
法院:关键还是看公安查不查
娱乐场所为“打飞机”提供便利,“打飞机”场所的组织管理者是否构成犯罪?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也向罗湖区法院了解了相关判决情况。
类似这种“打飞机”的案例一下子把法院的法官们和工作人员“雷”到了,据该法院刑事庭相关人士介绍,这种案件不是典型案件,也几乎没有听说过。法院的确办过一些组织卖淫案,但是,单纯因为场所存在“打飞机”而构成组织卖淫罪的案例并没碰到过,通常来说,这种刑事案件不是单纯的“打飞机”情节,还会包括其他一些更严重的情节,而且是被抓到现行。
相关人士说,“打飞机”类似的事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还是看公安的尺度和标准,虽然说法院有一些司法解释,但公安是否抓人,公安查还是不查成为关键点,基本上公安侦查,然后移送到检察院,到了法院也就基本定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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