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委:望媒体勿用冤案字眼审判聂树斌案

2013-06-25 18:01 来源:新闻晚报

聂树斌案时间表。CFP供图。

  聂树斌案时间表。CFP供图。

  今天上午9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再次开庭审理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一案。此次开庭只对上诉人王书金提出的供述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以下简称西郊案)构成重大立功的上诉理由进行审理,聂树斌(1995年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的母亲张焕枝和聂树斌的姐夫被准许旁听庭审。另外参加旁听的有人大代表、学者、律师、新闻媒体记者及当地各界群众二百余人。上午11点,法庭宣布休庭。

  在法庭上,上诉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的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西郊案,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

  检方认为,西郊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王书金的供述与该案的实际情况在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理由有四点:

  第一,王书金关于被人害尸体特征的供述与西郊案实际情况不符。该案中被害人尸体身穿白色背心,足穿尼绒袜,颈部压有玉米秸,拿开玉米秸后,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王书金仅供述其强奸杀人被害人,没有供述被害人颈部缠绕花衬衣的情节。

  第二,王书金关于杀人手段的供述与西郊案的实际情况不符。该案中被害人尸体除颈部有花衬衣缠绕外,全身未发现骨折;被害人系窒息死亡,王书金供述的是先掐被害人脖子,后跺胸致被害人当场死亡。

  第三,王书金关于作案具体时间的供述与西郊案实际情况不符。

  第四,王书金关于被害人的身高供述与被害人实际身高不符。

  对于王书金供述的西郊案现场部分情况,检方认为,西郊案发生在1994年8月,案发时,王书金就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工地打工,工地距现场距离100米左右。据王书金供述,在打工期间,王书金中午不休息,经常在工地周围转悠,对现场周围的环境、道路、地形比较熟悉。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曾找过王书金及其工友了解情况。 8月5日被害人下班失踪后,其家属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查找,被害人衣服和尸体被找到后,公安机关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察,不少群众围观。所以王书金供述的现场情况不足为奇。

责编:南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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