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委:别用“冤案”等字眼提前做舆论审判

2013-06-25 14:45 来源:新闻晚报

河北政法委:别用“冤案”等字眼提前做舆论审判

河北政法委:别用“冤案”等字眼提前做舆论审判

  作为发生在1994年的一桩强奸杀人案“凶手”,河北省石家庄人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执行死刑。 2005年,河北省广平县人王书金被河南警方抓获,他主动供述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4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与聂树斌案高度重合。由此,“一案两凶”引发舆论长期以来对聂树斌案司法公正性的质疑。

  聂树斌案是否是一桩冤案?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将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杀人案,虽暂时不可能彻底解开悬念,却至少能让公众从侧面了解更多聂树斌案的相关信息,这离查明最后的事实真相显然又前进一步。

  “凶手”伏法10年后又现“凶手”

  1994年8月5日,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市西郊玉米地遭强奸后身亡,当时20岁的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聂树斌因被警方认定有重大作案嫌疑,于1994年10月1日被拘留,同年10月9日被逮捕。

  1995年3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5年4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聂树斌很快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抓获一名可疑男子,经审讯这名男子交待自己叫王书金,河北省广平县人,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害4人,其中有“1994年曾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强奸杀害一名妇女”的内容。在移交给河北省警方后,王书金得知这桩案件早就被侦破,“凶手”聂树斌已在10年前被执行死刑。

  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书金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要理由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于当年曾进行了二审开庭。

  2013年6月2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王书金强奸杀人案将于6月25日在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将是王书金案二审的再次开庭。

责编:南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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