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 近日,因“暴跳踩商户头”而将延安城管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有延安市民反映称,延安市城管局长张建朝豪华座驾严重超标,配车超过部级领导配车。记者调查证实,张建朝的座驾是一辆丰田越野车,市场报价达到40多万元。
该市民爆料称,6月3日在延安市城管局大厦前拍到了延安市城管局长张建朝的座驾,是一辆丰田霸道VX型越野车,车牌号码为“陕JAO111”。经专业人士辨认网友爆料的车辆照片,这辆公车最低配报价也要40多万元。
记者通过相关部门查询得知,“陕JA0111”为“丰田、灰色、2009年注册”,注册单位为“延安市自来水管网安装配套服务公司”。据延安市城市管理局公共科工作人员介绍,“延安市自来水管网安装配套服务公司”属延安市城管局自来水公司的下属三产公司。
据延安市城管局工作人员透露,延安城管局长张建朝只有“陕JA0111”这一辆固定公务用车。
随后,记者在延安市城市管理局大楼下,发现该车停在大楼侧面。延安市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局长张建朝的公务用车。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公务用车配备有以下几个标准:部长级干部配备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陕西省规定,市、县、乡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选用价格18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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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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