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2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项生源案在浙江省嘉兴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律师童斌在接受记者采访。 图/CFP
新京报讯 昨天上午8点半,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项生源故意杀人案,项当庭承认曾对女司机徐彩华实施伤害行为,但称自己不想杀害她,且并不知她已死亡。因案情重大,法庭宣布择期公开宣判。
该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公诉方指控故意杀人
公诉方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3月20日11时许,被告人项生源在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汽车站附近,坐上徐彩华驾驶的红色夏利出租车回家。途中,两人因车费等问题发生争执。
当车行至杭州市萧山区农垦一场16队四号桥南机耕路时,项生源借故下车,从路边捡起一石块随身携带。上车后,两人再次争吵。项生源即用石块击打被害人头面部,又掐颈、捂嘴,并将被害人拖出车外弃于路边,致其死亡。
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头面部及颈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使机械性窒息死亡。之后,项生源驾驶徐的出租车逃离现场,并将车辆弃置于萧山区城北水泥厂旁。离开时,项取走被害人的传呼机、现金、驾驶证等财物。
庭审刑事部分用了4个小时,质证环节公诉方提供了8组证据。指纹和一些证据瑕疵成了控辩双方辩论焦点。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项生源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项生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辩护人称故意伤害致死
项生源出庭后显得比较平静。在公诉人的询问下,他叙述了18年前的作案过程。
其中,用石块击打徐彩华头面部,掐颈、捂嘴及取走财物等行为与公诉方指控一致。但项生源称他将徐拖出出租车,并打算离开时,徐并未死亡,不断挣扎且与他对话。
“我承认犯了罪,但我离开的时候,她还能讲话。”项生源说。
“当初证据要求不高,才会出现错案。”项生源辩护律师童斌提出,部分证指控项生源故意杀人罪的证据还存在瑕疵,不能采信。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应在故意伤害致死基础上定罪。
受害人徐彩华的丈夫徐祥华等亲属到庭,并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69万元、子女抚养费22万,加上精神损害赔偿等共105万。项生源表示愿意赔付,但称自己经济条件不好,没那么大支付能力。
法庭宣布,因案情重大,将择期公开宣判。
萧山案或下月再审
由于项生源承认部分犯罪事实,已判决的“萧山五青年案”或为错案,被认定参与杀害徐彩华的四人,或坐“冤狱”。
昨日上午8点,萧山案曾经的“凶手”陈建阳、田孝平出现在嘉兴中院,旁听了20分钟后离开。昨日上午10点,浙江省高院向陈建阳、田孝平、朱又平等5人发了浙江省高院复审决定书。
决定书说,判决执行期间,本院院长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对本案进行复查。浙江省高院决定,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抢劫盗窃一案由浙江省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昨日下午,朱又平告诉记者,省高院工作人员已告知他们,再审可能在一个月后进行。
■ 追问
错案问责或在再审后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警方从2011年8月最初对比上一盗窃前科人员“项古顶”的指纹,到2012年12月核查到项生源花了一年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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