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官员花200万承包万亩山林 价值近亿元

2013-04-27 06:49 来源:南方网-南方农村报

  阳江一官员坐拥万亩山林,其中大部分系10年前从他人手中转包而来,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阳江一官员坐拥万亩山林,其中大部分系10年前从他人手中转包而来,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松树流下的松脂

    松树流下的松脂

  南方农村报讯  “月薪不过几千元,却坐拥价值近亿元的万亩松林。”近日,在“南农网络问政(网络问政县市行)”平台上,一则举报“广东巨富官员”李某光的帖子引起关注。网帖称,2003年,阳江市财政局干部李某光斥资数百万元承包了阳东县新洲镇北桂村、那六村12732亩成材松林,“按现在的市场价,价值已近亿元。”

  南方农村报记者调查得知,“李某光”名为李明光,现任阳江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对于被举报一事,李明光回应称:“纪委已介入调查,不便多讲。”

  办证方知山林被包

  “要不是办林权证,我们还不知道村里山林被人承包了。”4月16日晚,南方农村报记者见到了举报者、北桂村北桐村小组村民戴某等人。

  戴某说,2012年12月底,村委会干部办理北桂村山林林权证时,村民才发现村中的所有山林都已经被人承包,承包者中便包括李明光。

  村民向南方农村报记者提供的一份由北桂村出具的权属证明显示:北桂村委会位于那莲仔、大排岭、牛栏坪、马鞍山、黄冲坑一带山林(四至为东至甘北坑、高塘村为界,南至大排岭与那六山分界为界,西至那莲仔与那六山分界为界,北至榄根村河仔河为界,村民自留地除外),林地、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分别属于北桂村委会和承包者所有。据悉,权属证明按承包人开具,上述证明右上角清楚地写有“李明光”三字,下面盖有北桂村委会和下属21个村小组公章。北桂村村委会出具的资料显示,李明光承包山林面积为8732亩。

  北桂村村委会委员赵子仁4月18日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村委会已将申办林权证的所有资料都交给了镇林业办。新州镇林业办黄主任及阳东县林业局李副局长均称,“目前还没有给李明光等承包者核发林权证。”

  “我们(村小组)本来不想给(李明光办山林证的材料)盖章,是被威逼利诱的。”戴某告诉记者,村民根本不知道李明光何时承包了山林,也没有看到承包合同。

  戴某说,北桐村小组长戴红胜是他的哥哥,“在山林权属证明上签字的时候,我哥哥坚决不同意,但村干部说,如果不签字,以后修水泥路就不考虑北桐村。”“考虑到全村的利益,我哥哥不得不同意签字。”戴某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签字前后,村干部曾4次找到他哥哥,每次都给了几百元钱,共计2600元。

  3月26日,戴红胜将2600元钱主动上交给阳东县纪委,并将此事进行了汇报。北桂村另一村小组长黄德友也主动上交了1300元。

  数千亩林200万拿下

  得知山林被发包后,村民开始向北桂村委会索要李明光的承包合同,却被告知,李明光根本没有和村委会签订山林承包合同,而是从他人处转包的。村委会向村民提供的一份《承包湿加松合同》显示,1998年10月20日,北桂村村委会将该村近9000亩山林承包给当地商人郑某、余某,承包期至2018年10月20日止,总承包金额为611240元。承包者先一次性支付给北桂村委会90%承包款(550116元);剩下10%,双方约定在砍伐前付清。

  时任北桂管理区(现北桂村委会)支部书记介绍,合同签订后,阳东县政府推行“果化阳东”政策,村里收回了一部分承包林地,条件是放弃余下10%山林承包款。2003年,郑某和余某将承包松林转包给了李明光。

  4月17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北桂村山林承包者余某的丈夫陈某。他向记者证实,其妻承包的北桂村山林的确已于2003年被以每棵4元的价格转包给了在阳江市财政局工作的李明光,总价200多万元。

  在当地网络问政平台上,新洲镇政府回复村民有关北桂村山林承包问题的投诉时,也证实李明光目前承包的北桂村山林是经由郑某、余某等在承包期内转包的。

  村官否认从中牟利

  赵子仁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李明光承包的松林是上世纪90年代初由北桂村贷款种植的,密度约为每亩90余棵。“2005年起,李明光开始采松脂,导致不少松树死亡,现在每亩只有五六十棵了。”赵子仁表示,这些松木小的树干直径15厘米左右,年产松脂3-4斤;大的直径30厘米,年产松脂近10斤。加上木材,每年承包商能从中赚到许多钱。

  有知情村民表示,李明光今年将松脂采集承包给了一个韶关老板,价格为300万,“去年也是300万,前年是340万。”他说,几年下来,仅采松脂一项,李明光获利就超过2000万,“目前,李明光还在北桂村有一间松脂加工厂,由其弟弟管理。”该村民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算上那六村的4000亩松林,李某光承包的成材松林价值近亿元。

  如此值钱的松林,为何当初仅以60多万的价格承包出去?村民们指责村干部从中牟取私利。对此,时任北桂管理区支部书记否认从中拿过钱,“当时将山林承包出去,是为了建学校、修公路,还清村里的债务。”其表示,李明光承包期间,还陆续给村里捐了十多万元用来修路。

  3月24日,有人在“阳江网络问政”平台举报李明光承包北桂村山林一事。对此,阳江市纪委回复称:“已转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进行调查处理。”

  4月18日,记者致电阳江市财政局。该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确认李明光系该局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记者随即拨打了李明光的办公室电话。得知记者采访意图之后,李明光称“纪委已经开始调查,有问题问纪委,(自己)不便多讲”,随后便以正在忙为由挂断了电话。

  随后,南方农村报记者致电阳江市纪委信访室。对方表示,李明光被举报一事已转交纪检一室处理。

  (记者 李秀林 实习生成天宜)

责编:南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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