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 女子惨遭扒衣侮辱
3月26日,一段事发兰州市七里河区“美林郡”小区门前“疑似小三在家门口被抓遭扒衣、泼粪”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引发网友极大关注。该视频迅速在QQ群、微博、论坛上被大量转载和评论,施暴者恶毒的施暴手段引发网友众怒。当日,记者来到事发地现场进行了走访和调查。
视频:一女子被扒光泼粪
3月26日上午,在新浪微博上,一位名为“@W__还是啥”的网友发布一条“疑似小三在家门口被抓遭扒衣、泼粪”的视频,“@W__还是啥”配上一段说明:“3月24日下午,七里河区美林郡家园疑似小三被抓后,4名妇女强行将其衣服脱去。更是将粪便泼到其身上,场面极其……”随后,这段2分45秒的视频被疯狂转载和评论。画面一开始,一名身穿红色外套的女子被摁倒在地,4名妇女对其进行拳打脚踢,继而疯狂地撕扯红衣女子的外套,此时,红衣女子的下身衣物已经被撕扯了个精光,几秒钟后红衣女子的外套也被强行扒掉。紧接着,4名施暴者继续进行更为恶毒的殴打。画面中,4名施暴者撕扯着受害人的头发,轮番对受害人进行殴打,殴打发出刺耳的声响。此时,几名保安和群众上前劝阻,有人捡起衣服给受害人遮上,但是施暴者并没有停止,直到视频结束。
在视频中一位大约五六岁的小女孩撕心裂肺地哭喊,看过视频的人无不揪心和难受,小女孩的哭喊似乎很绝望,她不断地喊着“妈妈,妈妈……”施暴者中的一位妇女拽住小女孩,试图不让小女孩靠近,恶狠狠地说:“谁是你妈妈!”很显然,哭喊的小女孩正是受害人的孩子。
网友:“你们不怕受到报应吗?”
一时间, 该视频在网上曝光,引来无数网友的关注和评论,大家几乎都在指责4名施暴女人的恶行。在微博上,“@蔡睬”说:这四个女人太可恶了,应当受到法律制裁。“@中山桥”说:这段视频可以拿去做侮辱罪的证据,到法院起诉了!这些女人已经丧失了理智……“@纠结憨憨”说:泼妇吗?那小孩子那么可怜的,撕心裂肺的哭,你们旁边站的人都无动于衷吗?“@祖少-”说:不管怎么样,视频让人看着心里太难受了!
同时,还有很多网友指责围观的群众和保安没有阻止施暴的4名妇女,更有人被哭喊的孩子所刺痛。“@站罘稳”说:这对孩子的成长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应该追究这几个施暴女人的法律责任!“@荒野的呼唤-”说:除了几个泼妇的兽行令人发指外,更多令人心凉的是旁观者的冷漠,社会良知彻底丧失。“@天天19791216”说:女孩无助地看着那些不知道是警察还是保安的叔叔,让我的心好痛好痛,当着孩子的面做这些事,你们不怕受到报应吗?老天在看着你们呢。
回访:恶行持续一小时
针对网络该视频的不断扩散,记者找到了位于七里河敦煌路“美林郡”小区,多名目击者回忆了事发当时的一些细节。虽然事情已经发生一天一夜了,但周围的群众无不对施暴的4名妇女表示愤慨。
“我们都觉得施暴者没有道德底线,许多人看到后都很愤怒并拨打110报警。” 目击者黄女士是附近一家五金店铺的老板。事发之前,身穿红色外套的受害人刚带着女儿出门,突然,从一辆银灰色面包车上冲出4名年龄约在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将受害者围住,受害人意识到情况危险,便想带女儿往回跑,但两名妇女凭借人多优势撕扯受害女子,强迫该女子与其女儿分开,并将受害女子拖到路边绿化带。随后,4名妇女联手,“一人抱住受害人,另三人冲上前去,在短短几分钟之内,把她的衣服扒光了。”紧接着,她们向受害人拳打脚踢,迫使受害人蜷缩在地保护自己。施暴者掏出两大瓶塑料容器,从受害人头部浇下……
“围观的人都尖叫起来,原来两大瓶塑料容器里面装的是满满的粪便。即使受害人不停地喊救命,不住地求饶,施暴者仍不停手。”李女士是附近废品收购点的老板娘,事发时她就在现场。她说,她看到施暴者中有两人除了拳打脚踢、掐受害人外,还用针状物不断扎受害人。
多名目击者证实,施暴者对受害者的恶行持续了一个小时之久。期间,受害人完全没有反抗的力气,只能不停地向围观人群救助。施暴者发泄完毕,立即窜上停靠在路边的面包车扬长而去。几名目击者说,现场多名围观群众上前试图阻止施暴者,并捡起受害人散落在地上的衣服为其遮羞,却遭到施暴者阻挡。
受害人:施暴者是自己的婆婆
事后,李女士和小区保安还有清洁工将受害女子带至小区僻静的地方,将受害人身上沾染的秽物拿橡皮水管冲洗干净。“她的后腰部受伤,还在渗血”。在冲洗过程中,李女士随口问该女子与施暴妇女的关系,受害者犹豫地回答说是婆媳关系。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4名施暴者事先在小区门口乘坐一辆车牌为内蒙古包头地区的银灰色面包车等候受害者多日。据多个目击者讲,事发过程中,4名施暴者一直打骂受害人,并提出“合同”等字眼,而受害者只好求饶说:“我答应签合同,我答应签合同……”但施暴者无视受害人的回答,继续侮辱该女子,并不断破口大骂该女子为“小三”。
律师:施暴者涉嫌侮辱罪
4人当街殴打扒人衣服,施暴者是否触犯了刑法呢?记者采访了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的王祖国律师。王律师说,其性质非常恶劣,不但侵害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也严重危害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施暴者的行为涉嫌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侮辱罪是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也即侮辱罪的刑事追究程序一般情况下需要受害人提起控告,司法机关才立案查处。
市妇联:表示谴责和愤怒
当日,兰州市妇联有关负责人也在网络上看到了该段视频,他们对这种侮辱妇女、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行为表示谴责和愤怒。
市妇联表示,公民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权益不容侵犯。作为公民应遵守法律法规,当出现矛盾与纠纷时,应当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如诉诸法律、向相关部门反映等,也可以向妇联组织寻求帮助,不应采取这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以恶制恶”是不道德、不可取的,也不受法律保护;受害妇女对这种侮辱人格的行为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等相关法律部门对施暴者按法律规定进行惩处;4名施暴妇女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违背社会公德,这种对受害妇女造成人身伤害、人格侮辱以及精神损失的不良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市妇联倡议,全市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学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席记者 于永昭 实习生 王新睿 赵暐丽 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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