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6日,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张清云/东方IC
本报从多方了解到,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正酝酿执行地产调控“国五条”的细则,初步形成几个版本的“意见征询稿”,还需交市长办公会进一步讨论。
“意见征询稿”中较重要的条款包括:执行20%个税征收比率时,会针对持有房屋的时间(如,五年以内以及五年以上)和其他条件设置不同标准;尊重人民可以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历史因素。对北京户口单身含离异人士进一步限购,过去京籍家庭可拥有两套住房,有购房者采取“假离婚”应对,未来则可能仅鼓励单身或离异人士持有一套房。
参与意见征询的人士告诉记者,在这些讨论稿中,应该并不包括进一步限制外地户籍人口购房的措施。“北京市现有执行政策对外地人限购资格审查已经非常严厉,如果再加码,所要承担的社会舆论压力太大,政策的出台也需要考虑到舆论风险把控。”
该人士分析,国五条执行细则是为了进一步打击投资投机,而现在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需要具备五年连续的纳税或者社保才具备购房资格,这并不是短期的投机行为,而是确实具备长期居住需求。如果再进一步加码,舆论风险恐将难以把控。
他认为,而现在房地产交易行为中,确实有相当一批人通过假离婚等方式去投机投资,以期占有更多房产,而这显得有失公平,对北京户口单身或者离异进行进一步收紧,在政策制订逻辑上解释得通。
亚豪市场总监郭毅建议,应允许“卖小买大”,或者说是“卖一买一”这种换房操作,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买受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他建议,该政策如果采纳还需进一步细化,北京市还应对操作方法和首付、利率的标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执行。
北京市所酝酿的针对单身以及离异人群的限购政策在上海早已采用。2011年上海版“限购令”规定,单身上海户籍人士如果名下已单独拥有一套居住房,不能再购买第二套居住房。在2012年6月上海又对限购令升级,即未婚无户口禁止买房。而此前,符合上海市限购资格的未婚无户口人士还可以再购一套房。
接近北京市住建委人士称,对于未婚无户口禁止买房这一政策,北京市应不会效仿。郭毅认为,“只要在本市有固定工作,缴纳社保或纳税证明,就应该等同本市居民。这两项证明,一是说明他们对本市经济有贡献,二是说明他们长期居住在本市,他们的居住需求是合理的。”
关于20%个税的具体征收方法则仍然难以确定。因为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会签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据知情人士透露,“20%个税由于涉及的征收方式以及免征范围相对复杂,又恰逢两会有关部委的人事变动,最终使得20%个税具体方案出台增加了困难。”
2006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曾下发[2006]108号文件,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就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个税时,在征收范围、标准、免缴或少缴等情形进行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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