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德江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8人,出席17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9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报告全面反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工作的重点和亮点,是一篇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都很强的好报告,表示赞成这个报告。代表们结合审议报告,高度评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一致认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形成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作了9处修改。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11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认为方案体现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切实可行,一致同意批准这个方案。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刘云山就中共中央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名单作了说明。
刘云山说,选举和决定任命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特别是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是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对推荐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特别是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十分重视。在研究十八大人事安排时,就作了通盘考虑。中共中央认为,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班子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能,为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而奋斗。中共中央提出,为推进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新老交替,进一步增强活力,使新一届国家机构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现国家机构中一些年龄较大的同志将退下来,充实一些相对年轻的同志。新进入国家机构的人选,应主要考虑本人的素质和条件,同时也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人选中应有各方面的领导骨干,也应有特定方面的代表性人物,还应有女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总之,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要求,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的长远发展,着眼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做好换届人事安排工作。
刘云山说,根据中央确定的原则,去年12月中旬对新提名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中共预备人选,在正省部长级和正大军区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范围内进行了民主推荐。之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反复酝酿、多次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对非中共人选,分别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的意见。对拟新提名的人选,有的结合十八大“两委”考察,有的结合省级领导班子和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换届进行了考察,有的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听取了意见,同时就他们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意见。经过广泛听取党内外各方面的意见,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央政治局成员充分酝酿,统筹研究,并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提出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之后,又就这个建议名单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进行民主协商,听取了他们的意见。2月28日,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这个建议名单。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建议名单,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在各地各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及其他有关方面推荐的基础上,经党内外反复酝酿、协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提出的。国务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人选建议名单,是在考察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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