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在湖南省永州市劳教委驳回了唐慧的国家赔偿申请后,“上访妈妈”唐慧再次诉诸司法进行维权。昨日上午,唐慧前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永州市劳教委提起行政诉讼。
诉求与国家赔偿申请相同
2006年,永州发生一起幼女被强奸被迫卖淫案,案件受害者的母亲唐慧因不满判决结果不断上访投诉。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唐慧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其作出一年零六个月的劳动教养决定,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8月7日,唐慧不服劳动教养决定,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了书面复议申请;8月10日,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经复议被撤销,唐慧本人自白马龙劳教所被释放。
在唐慧昨日递交的行政赔偿起诉状中,她提出了两点诉讼请求:一、判决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赔偿给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3.85元;二、判决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向原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这两点诉讼请求,与唐慧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的内容一致———2012年11月5日,唐慧针对其于当年8月2日至8月10日期间被劳动教养一事,向永州市劳教管理委员会提起国家赔偿申请,要求永州市劳教委作出前述两点赔偿和道歉。今年1月11日,该申请被永州市劳教委驳回。
在收到永州市劳教委驳回国家赔偿申请的决定后,唐慧十分失望,当即表示将提起行政诉讼。而昨日上午,她兑现了这一说法:在起诉状中,唐慧同时提出请求,由于与该案直接相关的刑事案件涉及永州公安系统的公务人员,她希望永州市中级法院能报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其它中级法院审理此案。
“这个事情我不想再拖下去了”,唐慧说。
律师:法院不可能不立案
在递交了相关起诉材料后,唐慧并未得到是否通过立案审查的直接答复。据唐慧回忆,该院立案庭的一名法官对她表示,将与行政庭一同审查立案事宜,“说时间不会很长,过三五天给我个书面回复。”
就唐慧申请国家赔偿而言,这一纸诉状或许是她能够走的最后一步。唐慧说相信此案能通过立案审查,法院会还她个公道,“他们让我不要上访,要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司法就是正当途径,如果再不行这就是逼我继续上访了。”
唐慧的代理律师徐利平认为,鉴于唐慧被劳教一案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属于重大复杂案件,因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4项规定,第一审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因而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可能不立案”。
徐利平表示,虽然目前的结果尚不能乐观,唐慧本人一定会穷尽所有司法救济的手段维护她的个人权利。(记者张舟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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