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英庭审现场数次翻供 周克华作案录像首公布

2013-01-16 07:34 来源:京华时报

  是否在案发后向周克华通风报信

  另外,在周克华持枪劫杀人案发生后的8月10日至8月13日期间,张贵英多次用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周克华联系,将自己所了解的公安机关侦查和追捕的相关情况告诉周克华,并向周克华提供他试图用来掩盖他右唇上白痣的口红。对此,张贵英在庭上说,8月13日上午,她还在睡觉时,接到周克华的电话,约她在沙坪坝公园见面,要她带上一支口红。见面后,手拿一份报纸的周克华给了她一部新手机,让她用新手机和他联系,不能用这个电话联系别人。“我带去的口红,他只是在手上擦了一下,就还给我了。”张贵英说自己发给周克华的警方侦查和追捕内容是公开发布的,并不是秘密,所以不认为是帮助周克华逃匿。“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哪里,怎么提供他逃跑的条件?”

  但是,检方当庭出示的两人大量短信往来内容,证明其时的周克华,尤其是在作案次日的11日,并不是很了解网上所说的警方当时的侦查和追捕情形。

  对于这些两人往来的短信,辩护人姚飞提出,这就像两个朋友间在讨论一个新闻事件一样。

  鉴于控辩双方对于证据分歧较大,法庭表示,证据是否采信再作合议。

  身患癫痫病审讯时精神是否正常

  据了解,张贵英患有癫痫,其辩护律师辩称其在接受审讯时可能癫痫病发,警方应该在审讯前问她是否发病。同时,张贵英被抓后难免出现激动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张贵英在接受审讯时做出的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判案依据。

  在庭审中,张贵英称,她平时都需要服用药物,才能维持正常的精神状态,但8月14日被抓当天并未服药,而且警察告诉她说已经通知她父母。因担心以后无法跟父母相处导致家庭破裂,她在审讯时头脑极其混乱,在接受审讯时做的笔录可能与事实有差别。

  检方没有提供8月14日的审讯录像,但当庭播放的8月17日的审讯录像显示,张贵英精神状态正常。同时,检方提供的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书显示,在6月10日-8月14日期间,张贵英的行为不受精神病支配,张贵英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法庭质证过程中,律师问张贵英是否受过刑讯逼供,张贵英回答说:“警察首次做笔录的时候,警察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和审讯目的,让我如实交代,没有打过我。”(本报记者钱卫华)

责编: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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