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莲和女儿李宁
为了一纸判决书,多少荒唐事。
母亲李淑莲进京上访被遣返,随后家属被告知李已自杀身亡。尸检报告证明,李淑莲死前曾遭受殴打;随后,实施殴打之人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家属3年来一直得不到判决书,不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无奈之下,女儿李宁走上了母亲的上访路,裸跪广场。律师介入此案后,欲查阅卷宗,也遭到各方拒绝。
作为刑事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是刑事诉讼启动的重要当事人。早在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就首次赋予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在刑事司法中“当事人”的地位,拥有接受诉讼文书、出庭、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对被告人发问、相互辩论、对案件发表意见、申诉等诉讼权利。
然而,司法实践当中,因为缺乏必要的制度安排和程序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益却往往被忽视,甚至被损害。究其原因,既与法律得不到很好的执行和实施有关,也和一些审判机关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有关。要充分保障被害人权益,必须要从转变司法人员工作观念开始,提高他们对刑事被害人的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强审判监督,确保被害人的权利在实际中切实得到落实。
刑事被害人决不应成为被遗忘的群体,他们的权益不容漠视。
李宁长得很美,和国际影星巩俐有几分神似,但在这美丽的脸上,却多了几分与年龄不符的沧桑。
26岁,原是任意挥洒美好青春的年纪,此时的李宁却早早成为了家庭的支撑,一边上班,一边照顾身患疾病的父亲,还要为已经去世3年的母亲讨回公道。
李宁的母亲李淑莲,3年前进京上访,被山东省龙口市当地政府部门羁押后于2009年10月2日离奇身亡,死前曾遭受殴打。但在李淑莲死后3年多的时间里,死者家属却没有得到尸检报告和关于此案的判决书。
李宁的代理律师,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亚超,近日赴龙口市司法机关调阅此案卷宗依然受阻未果。李宁对此深感困惑:“人都死了,为什么不能给我们家属一个交代?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知道的吗?”
不许触碰的遗体
李宁当时大脑一片空白,一直在心中默念这不是真的,因为就在几天前,龙口政府还向她们保证过母亲的安全
3年了,李宁的母亲李淑莲仍躺在龙口市冰冷的殡仪馆中。
提起母亲,李宁依旧忍不住哽咽,她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因为一直没有得到母亲的尸检报告和案件判决书,至今没有火化母亲的遗体。
“对于这起案件,我们手上没有任何文字证据,母亲就是我们唯一的证据了,我相信她会理解我们的。”李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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