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2月27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27日在“2013年全国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幕式上透露,自2003年以来,共有1509万就业困难人员经帮扶后实现就业。
根据《就业促进法》,就业困难人员指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这些原难以实现就业、或者连续失业一定的时间还没能就业的人员。
近年来,各地建立了日常援助和集中援助相结合、定期援助与不定期援助相结合的就业援助制度,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帮扶。特别是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集中力量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最需要帮助的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本次就业援助月活动主题是“就业帮扶、真情相助”,重点是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活动期间,全国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全面普查,进行摸底登记,了解各类就业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就业需求;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进行认定,实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就业帮扶。(记者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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