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规定个人信用污点不再伴终身 仅留5年

2012-11-03 08:00 来源:重庆晚报

  “我一直担心不能再办个人房贷,现在终于可以放心了。”昨日,家住南岸区融侨半岛的梁先生高兴地说,他多年前一不小心发生的信用卡拖欠记录,已经在个人信用报告里看不见了,他有望顺利地从银行办到贷款等信贷业务。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新版个人信用报告最近在全国上线运行,不良信用记录只存档5年。

  污点怎么来的?

  梁先生称,2002年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上门推销,他就办了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为2000元。

  拿到信用卡时快过春节了,梁先生持信用卡在商场买了电视机等家电,两三天就把信用额度用完了。

  在还了第一个月的最低还款额度以后,梁先生的经济便接不上了。“我一直拖欠了大约半年时间,最后在银行再三催债的情况下,我找朋友借钱把信用卡欠款还了”。

  使用这张信用卡,让梁先生付出了代价。2006年买房找银行申办房贷,均以“曾出现恶意拖欠”为由遭拒绝……“当时没有保护个人信用的意识,让我至今都很后悔。”

  前段时间,他急需向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再次专门去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我拿到报告一看,2002年发生的信用卡拖欠记录没有了”。

  能查到哪年的?

  为何会有这样的好事?并不是梁先生运气好,而是个人信用报告悄然发生了改变。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有关人士透露,个人征信系统的新版信用报告已经上线运行,在新版个人信用报告中,只展示个人最近5年内的逾期记录。

  那么是不是2007年至今的记录都能查询呢?答案是否定的。

  新版个人信用报告还有一个重大变化:逾期记录并非起始于2007年,而是将逾期信息的起计时点定于2009年10月。

  也就是说,市民现在去拿到个人信用报告,上面只有2009年10月之后的逾期记录,之前的负面信息已删除。不过,5年期限的起点是从逾期还款者还款完毕那天起,若一直拖着没还,说明逾期还在发生,也就不受5年期限限制。

  为何设定为5年?

  个人信用污点保存时限为何是5年呢?国务院法制办去年7月份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就规定: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应予删除。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逾期信息设定一定保存期限,而不是永久展示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也是一种国际惯例。比如,美国保存7年。

责编: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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