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沈阳铁路公安机关获悉,公安部和铁道部日前联合发布通告,从10月20日至11月18日期间,对乘坐火车旅客携带物品和通过铁路托运行包从严实行安全检查。
据沈铁警方介绍,通告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例如,严禁旅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利器、钝器,一律托运,不得随身携带。
铁路警方提示,旅客应自觉接受、配合铁路部门在车站、列车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可疑物品的,旅客应自行取出并接受进一步检查;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坚持携带上述物品的旅客,铁路安检工作人员依法禁止其进站乘车;旅客或者托运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铁路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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