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转发图片被劳教两年的彭洪。南都记者王世宇摄
9月10日,彭洪拿到了重庆市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下发的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这份决定书认为,经复查,对彭洪的原劳动教养决定不当,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及有关规定,决定撤销对彭洪的原劳动教养决定。这份决定的落款时间是2012年9月7日。
2009年9月,在重庆打黑期间,彭洪因在天涯论坛中转发打黑漫画《保护伞》,被重庆市劳教委认定为诽谤,处以劳教两年。他的遭遇在经过人民网官方微博访谈后,成为近期的舆论关注焦点。
此时,距离彭洪离开重庆市北碚西山坪劳教所已过去整整1年时间。2011年9月10日,他离开了劳教所。他在那里度过了两年的劳教生涯。
转发一张图片被劳教
彭洪案始于一把“保护伞”。彼时,正是重庆打黑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文强已经被抓,各大媒体都报道了一幅呈伞状的图片。这把“伞”在网上转遍了各大论坛。
彭洪说,2009年9月下旬,他在家中上网时,看到了这幅图片,“我看到的图片唯一的不同,是文强头上还有个PS的标准像,没有五官。”随后,他在天涯重庆论坛中,转发了这幅图片,没有任何说明,帖子的标题是:“这把伞好怪哟。”
结果,出现让他意想不到的一幕:电脑右下角弹出了一个对话框,叫他去重庆市公安局网监支队说清楚。彭洪承认,他当时被吓到了,但没想到事情的严重性,过不多久,“我把它完完全全忘记了。”
根据彭洪的回忆,警察很快找来。等待他的,是两年劳教。
警方表示可内部纠错
彭洪去年9月10日离开了劳教所。“我当时没想到还可以起诉,连劳教决定书都没要”。彭洪说,直到时隔近1年后,他看到同样遭遇的方洪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功后,才决定给自己争取一下。
在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的报道刊发后,他在与重庆警方沟通时,警方向他表示,可以内部纠错。
9月10日,教师节这天,彭洪拿到了重庆市劳教委下发的撤销劳动教养决定书。这份决定书认为,对彭洪的原劳动教养决定不当,决定撤销对彭洪的原劳动教养决定。
在这次因言获罪前,妻子宋贵梅曾多次表达不满,认为他应老老实实工作,不要随便上网发帖。彭洪记得,在劳教所和妻子第一次见面时,宋贵梅向他埋怨,他回答说,怎么不去怪中国电信,是它提供了宽带,“在后面的警察也笑了。”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