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9月5日电 9月5日上午,在云南“5·10”巧家爆炸案中丧生的赵登用的家属通过律师向巧家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巧家县公安局。
赵登用家属在起诉状中提出诉求:要求巧家县公安局登门道歉,并在媒体上公开刊登致歉声明。同时,要求由县公安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
赵登用家属的代理律师兰和介绍,法院表示是否立案,按规定在7个工作日之内答复。
目前,巧家县公安局未就赵登用家属起诉一事作出任何回应。
今年5月10日,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花桥社区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6人受伤。巧家县公安局随后通报消息称,爆炸案系26岁的男子赵登用所为。8月7日,昭通市公安局通报,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赵登用未参与爆炸案的预谋策划,并且在爆炸中当场身亡,他也是本案的受害人之一,并向社会公众、赵登用及其家属表示诚恳道歉。
赵登用家属认为,巧家县公安局当时公开的一系列通报等于直接认定了赵登用就是爆炸案制造者,让赵登用从一个受害者成为一名暴徒,引发了社会和邻居对其家庭的巨大非议,同时也饱受被调查和社会舆论带来的二度伤害。(记者何春好王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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