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女被逼卖淫 受害者母亲因上访劳教
女儿被多人强奸、强迫卖淫,涉案7人中2人被判死刑,母亲唐慧四处上访喊冤,要求余者死刑,后被送去劳教一年半。昨天,针对此事,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在该局官网发情况说明,称唐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唐慧之女张某某被周某某、秦某等7人强奸、强迫卖淫一案,经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2名被告人死刑、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永州市公安局称,唐慧为了达到“判处7名被告人死刑”的目的,分别于2011年3月至今年7月,先后7次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党代会代表住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大门口、长沙市雅礼中学、长沙市南门口和湖南省公安厅大门口,大吵大闹、堵门拦车。
2011年3月15日至3月29日,唐慧和其家人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无理取闹,晚上睡在立案大厅,连续滞留15天,致使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无法正常办公。
2012年5月22日8时许,唐慧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手举状纸跪地喊冤,欲冲进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院里有关领导出面做工作,唐慧反而趴在大门处,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6月2日下午5时,唐慧与其婆婆到湖南省党代会代表住地,唐慧跪在地上,强行拦阻正在接送党代表的车辆。7月3日,唐慧及其丈夫到湖南省公安厅大门口举牌跪地喊冤,工作人员将其搀扶到信访接待室后,唐慧跪地并以撞墙相威胁,后又到公安厅大门口哭闹。
永州市公安局称,唐慧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8月2日,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唐慧劳动教养1年6个月。
事件回顾
“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发生在2006年,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6年10月3日下午5时许,周军辉强行将被害人受害人带至被告人秦星、陈刚开设的“柳情缘休闲屋”卖淫。当晚10时许,秦星安排店内雇员带受害人到柳子大酒店三楼一房内卖淫,收取100元费用。后秦星又安排受害人在休闲屋二楼内卖淫两次,收取200元费用,后周军辉与秦星结算,领走了卖淫所得210元。当日周军辉和陈刚还打了试图反抗的受害人。
此后,在明知受害人不满十四岁的情况下,秦星、陈刚仍逼迫受害人卖淫3个月,在此期间,受害人还被刘润、兰小强、秦斌、蒋军军四人轮奸,直到2006年12月30日被其家人发现报警后得以解救。
此案经媒体披露后引发全国轰动,而受害人母亲唐慧希望法院判处七名被告死刑,但该案审理几经波折。直到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才做出终审裁定,秦星、周军辉被判死刑,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判无期徒刑,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对秦星等人的死刑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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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法院均认定为弄虚作假警方仍称被告人有救人举动
永州市公安局称,2012年8月3日,零陵区唐慧被劳动教养后,有媒体和网民发布“永州公安帮被告人做假立功”的信息,该局立即组织人员调查。
调查显示,2007年6月12日17时许,冷水滩区看守所在押人员周某某在14号监室厕所里用晾在后墙上的囚衣拧成绳子,挂在晾衣服的铁丝端柱上,站在洗澡用的凳子上上吊自杀,周某某吊起来后把凳子踢开,同监室的在押人员秦某(唐慧之女张某某被强奸、强迫卖淫案被告人之一)、汪某发现后跑过去救下了周某某。永州市公安局的调查结果是,秦某、汪某制止周某某自杀事实存在,没有发现公安民警帮被告人做假立功的情况。
此前,永州市中院和湖南省高院均认定,秦某的立功证明系弄虚作假。
2010年,永州市中院在“永中刑一初字第5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称:对于秦某的辩护人提出秦某在被关押期间制止同监人员上吊自杀,有立功表现,经查,根据当时的监控录像,不能证明秦某制止同监人员上吊自杀,且现场不具备上吊条件,经找当事人调查,其否认有上吊自杀行为。“秦某为了逃避法律的严惩,伙同他人提供虚假立功证明,弄虚作假,欺瞒法庭。”法院在判决书中这样写道。
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在对于此案的终审判决书中亦表示,“认定秦某在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区分局看守所关押期间,与他人一起制止同监在押人员上吊自杀的事实证据不足,依法不予认定。”(记者 李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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