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0年间,我国351个城市62%发生过内涝。7月21日,北京遭遇61年一遇的特大暴雨,损失惨重。对暴雨,我们已能提前预报、提前准备,为何还会给城市带来巨大损失?城市内涝是否成了大城市的通病?
城市“放大”气象灾害
北京市气象台台长乔林表示,根据气象学家的研究,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水循环发生变化,大气环流出现异常,造成了异常天气气候事件不断发生的复杂局面,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的频次、强度有增多、增强的趋势。
气象专家还指出,城市自身也具有“放大”气象灾害的作用。在城市高层建筑集中区,热岛环流有利于城市上空的热对流发展,容易引发暴雨。此外,城市上空排放的大量污染物,有利于凝结核的形成,可能使城区降水量比郊区更多一些。
多城市排水用下限标准
据住建部2010年对351个城市的专项调研显示,2008年~2010年,有62%的城市发生过内涝,其中内涝超3次的城市有137个;57城的最大积水时间超过12小时。
按照2011年最新修订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市一般地区排水设施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为1~3年(即抵御1~3年一遇的暴雨),重要地区3~5年。但在实施过程中,大部分城市普遍采取标准规范的下限。调查显示我国70%以上的城市排水系统建设的设计暴雨重现期小于1年。
解内涝须形成蓄排结合的防治体系
“大幅提高管网标准,不仅投入巨大,还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且即便城内排水能力提高了,承接排水的河道能力不足,遭遇强降雨时,城市积水照样排不出去。”
加强城市蓄水设施建设,形成“蓄排结合”的防治体系才是治理城市内涝的方向。“用透水材料替代沥青水泥,可提高地面渗透率;将城市绿地建成下凹式的,可大量储蓄雨水。城市的露天公园、运动场等,可作为有效的临时蓄水场所。此外,还可利用房顶、地下蓄水池等滞留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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