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原副局长徐兴文对当初的错误行为懊悔不已
曾奇
忏悔人:徐兴文
原任职务:重庆市长寿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1年11月23日,法院判处徐兴文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违法所得13.07万元予以追缴。
犯罪事实:2007年至2011年,徐兴文在担任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市晏家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分管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检查晏维路修建事宜、巴斯夫平场工程及供水改建工程、绿化工程、“山水国际”楼盘拆迁等工作中,为承建商提供帮助,先后10余次收受承建商贿赂共计15.58万元。
新闻背景:2011年,徐兴文在被羁押于看守所期间,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为题写下了这份悔过书。
“我与同仁一道经常加班加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在看守所的这段日子里,我天天以泪洗面,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痛恨万分。是我亲手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且把幸福的家庭破坏了。我千不该万不该走上这条犯罪道路,因为这是一条不归路!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长寿县(现为重庆市长寿区)沙石镇政府工作。对一个农村娃来说,这算是幸运的,因为找到了一份比较稳定且令人羡慕的工作。我倍加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在学习上更加努力,把在大学里学到的专业知识充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为沙石镇的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积极要求上进,通过组织培养,成长进步较快,1998年10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沙石镇村建办主任、镇团委书记、镇纪委委员等职。我连续8年被长寿区(县)政府评为村镇建设先进个人。
由于自己素质好,工作努力,协调能力强,表现出色,2007年1月我被借调到重庆化工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8年10月,任重庆化工园区管委办副主任、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我还先后担任过晏家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建设公司副总经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重庆化工园区、晏家工业园区是长寿区发展经济的主战场,园区工作技术含量比较高,知识面要求广,工作节奏快,是最锻炼人的地方。到园区之初,为了熟悉业务,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我努力学习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自己的理论素质;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在工作上,我与园区同仁一道经常加班加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园区的开发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自从收受贿赂后我总是忐忑不安,经常从噩梦中惊醒”
当时的我被取得的成绩冲昏了头脑,渐渐地只注重抓业务工作,而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忽视了政治思想提高和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防线开始崩溃;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享乐思想开始蔓延,没有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结果工作搞上去了,人却倒下了。
我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建筑商刘某、李某、陈某等人的贿赂。就这样,我因为没有加强廉洁自律,没能抵住糖衣炮弹的进攻,结果从革命队伍中掉了队落了伍,成为了金钱的俘虏。
自从收受贿赂以后,我总是忐忑不安,经常从噩梦中惊醒,但仍怀着侥幸的心理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案发后,我主动向组织、向检察机关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上缴赃款,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办案,想以此来弥补自己的犯罪过失。
“我把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变成了为少数人服务办事的工具”
一失足便成千古恨。我现在犯了罪,不仅对不起组织,而且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家庭和亲人。
现在想来,我从一名普通的办事员成长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每一步成长都倾注了党组织的大量心血,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关心和培养。我本该好好珍惜自己得来的一切,可我却走上了犯罪道路,成了人民的罪人。我的犯罪行为,败坏了党风,给党组织带来了负面影响,我深感对不起组织的培养,辜负了组织的期望。
我现在深深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然而,我在过去把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变成了为少数人服务办事的工具。俗话说,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短。我过去就像一条狗一样活着,还为他们摇头摆尾,这样的活法失去了人生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因为犯罪,自己的政治前程被断送,“饭碗”被打破,不仅丢了工作,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要到监狱去接受教育改造。出狱后,为了养家糊口还得努力去找工作,老来生活没有保障没有着落,同时还落下了一个骂名。
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我从此失去家庭的幸福温暖。我对爱人不能尽丈夫的义务,对长辈不能尽晚辈的孝道,对小孩不能尽父亲的责任。而且我的犯罪,对小孩的学习成长不利,对小孩的将来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
犯罪所得与失去的相比,我觉得犯罪实在是划不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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