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5月17日电(记者刘巍巍)记者17日从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两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从事收购、加工病死猪肉团伙成员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2011年下半年,张家港警方会同有关部门在吴江、江阴、张家港等地展开联合执法,抓获从事收购、加工病、死猪肉团伙成员孙传伟、吴治虎等嫌疑人,当场查获病、死猪25头,病、死猪肉2000余斤,经检测,查获的病死猪和猪肉存在伪狂犬病毒、猪瘟病毒等病菌。
据吴治虎交代,他们印制名片发送至各个养猪场,一旦有病猪、死猪,个体养猪户会联系他们前往收购,至于猪什么病、怎么死的他们并不知晓。该团伙将收购来的病猪、死猪主要运往江阴一个并无经营资质的屠宰点,经屠宰加工后销往张家港、无锡、南通、泰州等地,一般卖给生产香肠的个体户、偏远的肉类批发市场。令人震惊的是,有些熟菜店也向他们购买猪头等进行加工。据称销售一斤病、死猪肉可获利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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