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会否认香港艺人千万元捐赠系推销行为

2011-08-19 09:57 来源:人民日报

  近日在广州,一笔高达千万元的“慈善捐助”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有人称,捐赠企业的设备一直想打进医院却遇到困难,这次通过明星造噱头、头顶慈善名义,为的是达到商业目的。人们质疑:这是慈善,还是借助慈善平台行营销之实?

  质疑:明星只是营销噱头?

  8月11日上午,香港艺人邝美云捐建20座“红十字博爱康复理疗中心”仪式在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举行。捐赠仪式上,邝美云女士向广东省红十字会递交了价值960万元人民币的捐建牌。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冯玲与邝美云女士一起向10家首批接受捐建的医院递交捐建牌匾。

  按照协议,每个获捐赠的中心均配置一套10台高电位治疗仪,并按照统一的标准配套相关设施以及场地装饰。高电位治疗仪每套设备价值48万元人民币,总共20套,总价960万元。接受捐建的10家医院将配合红十字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完成每年免费治疗100位贫困患者的助困任务。

  这本是件好事,可捐赠发生后,却引发了各种质疑。

  首先是捐赠设备的价格问题。有人表示,同一型号的治疗仪网上标价3万元,零售网点可优惠到2万元,但捐赠到医院,一套10个就变成了48万元,也就是每个价值4.8万元。同类进口产品的价格都要远远低于这个数字。

  而更让公众困惑和不满的是,有业内知情人士向媒体爆料,认为此举其实是“假捐赠,真推销”,说白了就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打入医院的营销手段。爆料者称,获捐赠的单位除了接受对方统一装修要求外,还要支付数额不菲的运费和安装费。甚至有传言表示,一套10台治疗仪光运费就高达2万元。

  据介绍,这次“红十字博爱康复理疗中心”是以香港艺人邝美云的名义捐的,但受捐合同却只有广东省红十字会、受赠医院及生产厂家贝达安公司签字,并没有邝美云的签字。

  对此,有人表示,明星邝美云正是公司营销的噱头。这种高电位治疗仪一直想打进医院却遇到了困难,现在终于通过明星邝美云和红十字会,头顶慈善的名义成功进入医院。在这样的捐赠游戏中,明星们是不用支付任何慈善款的。

  果真如此吗?

  回应:不存在推销行为

  对于公众种种的质疑,广东省红十字会表示不能接受,并以书面回函的形式向本报确认,邝美云的捐赠是无偿的、无附加条件的公益行为,不存在假捐赠或者推销行为。

  广东省红十字会介绍说,该公益项目由邝美云女士全权委托香港贝达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执行,“红十字博爱康复理疗中心”建立后,每个中心每年要完成免费治疗100位贫困患者的助困任务,这符合慈善捐赠的意义,于医院、于公众、于企业都有积极意义。红会相关人士表示,如果说是营销,他们看不到营销的利益在哪里。而打着慈善的旗号想获得商业上回报的企业他们经常碰到,他们的一个共同点是希望获赠单位支付一定的设备成本,遇到这种企业他们就一一将他们打发走了。

  至于价格偏高的问题,48万元是因为整套仪器里面还包括很多辅助设备,网上的价格便宜,可能是具体的型号类型不一样。捐赠的每个康复理疗中心配置10台贝达安高电位治疗仪,同时配套治疗座椅、设备讲解挂图(架)、光和电解水机、42英寸挂式彩色电视机、贝达安高电位治疗仪展示模型等设施和设备。

  而对于高额的运费和安装费的问题,考虑个别广州市以外的边远地区医院运输成本较高,按照协议约定,由受赠医院支付设备设施运输和安装仪器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但具体数目由医院和捐赠方协商,红会并不掌握。

  贝达安广州公司负责人也否认了2万元运费,他们只对不在广州的清远、潮州等远一点的地方收取一定的运费。而记者从现已安装完毕的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和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了解到,这些设在广州的“红十字博爱康复理疗中心”确实没有收取运输费和安装费。

  作为慈善捐赠的参与方,广东省红十字会不是应该对慈善过程有所控制吗?为什么会对运输费安装费等具体状况却不甚了解呢?广东省红会对此表示,运输费、安装费在本次慈善捐赠中仅仅是小额费用,例如控制在几百元之内,应该还是合理的,捐赠方会按运输和施工的实际费用和医院结算。但如果超过了这个限度一定会调查。由于目前20家受赠医院仅仅安装了2家,又表示都没有支付额外费用,调查也无从进行。

  公众:慈善不可被利用

  针对这一事件,广东省易春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旭阳表示,至少从目前已经发生的捐赠和已经实施了的项目来看,捐赠各方并没有违背法律,而且手续还算完善。至于有人认为捐赠过程中企业有明显的商业目的,这是企业诚信和企业道德问题,可是从程序本身而言,并没有大的问题。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场本该温馨善意的“慈善捐赠”,却引得议论纷纷,很重要的原因是近年来医院的确遭遇过“假慈善、真营销”的尴尬。

  有医疗企业生产领域人士表示,高电位治疗仪这类低成本、高定价的医疗器械,生产成本是很低的,流通过程中的营销成本极高,原材料成本一般达不到终端零售价的10%,工业成本不会超过终端零售价格的30%,否则无法承担层层分销和返点。如果捐赠方收取高达2万元的“运费”,是可以回收一部分工业成本,但这对捐赠企业没有实际意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看重的是进入医院的渠道以及在三甲大医院的示范作用。这些捐赠发生的费用,都可纳入企业的推广费用。

  记者了解到,市场上包括高电位治疗仪在内的医疗器械五花八门,各个厂家、销售代表使尽了浑身解数,目的就是打进医院,抢占市场,以便为后续销售铺平道路。而“捐赠”,就成了常用的营销手法。不少三甲医院反映,他们几乎每个月都要面对医疗企业生产商的“捐赠”营销。这样的营销多以捐赠和慈善为名,策划方案却很露骨地直指商业营销。对此三甲大医院一般都予以回绝。

  对此,有广州市民表示,作为慈善捐赠,企业如有自己的公关形象宣传考量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借慈善之名行企业营销之实,则是对“慈善”的亵渎,是对社会诚信的“高位电击”。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要自律,相关监管也应跟进,别让慈善这件好事最终伤了公众,也损害了自身的长远发展。

责编:张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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