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警总队9月28日召开新闻通报会,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通知精神,决定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
此前,公安部交管局发出《关于开展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1日起,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10个省(区)将开始跨省转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异地交通违法将一样受到处罚。
可在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处理
本批次省际转递的范围为已经使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10个省、自治区。江西省交警总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熊义津说,“省际转递的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记录序号、采集单位、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违法行为、违法时间、违法地点、通知方式及标记、通知日期、处理情况等。在2011年10月1日之前采集的数据和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交通违法信息不进行省际转递。”
“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熊义津介绍,最直接的变化就是驾驶人违章处理更人性化。比如江西省综合应用平台接收到本省机动车在外省的交通违法信息后,系统自动更新机动车状态。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可以在外省违法发生地或江西省机动车登记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违法处理窗口民警通过综合应用平台做出处罚决定,当事人凭处罚决定书可在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任意网点缴纳罚款,已处理的交通违法信息自动通过综合应用平台转递至违法发生地。熊义津说,10省区互转交通违法监控记录,有利于加强交通秩序管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外地号牌车辆无法逃避处罚,利于打击套牌假牌
“联网后对于非现场违章处罚更方便,”南昌市交管局东湖大队二中队负责人涂筱明告诉记者,“通过电子眼拍摄到的违章行为上网省际转递,会明确告知驾驶人异地违法一样受罚。”
“前两天还处理了一单外地车变更号牌的违章案件,联网后很多数据可以共享,外地号牌车辆将无法再逃避处罚。” 涂筱明告诉记者,“原来一些外地牌照的车,很难查询有关数据,一般是回到本地再处理,在时效性方面比较弱,预防后续事故方面有滞后性。”
据悉,实现省际违法信息交换,将有利于打击套牌假牌等违法犯罪行为。过去很多人在外地买车喜欢把车落户到外地,而车辆实际使用却是在本省(区),目的就是为了逃避交通违法处罚。实现省际违法信息交换后,这些外地号牌车辆将无法再逃避处罚。
采访中,一些民警告诉记者,发现严重违章的行为,不管联网与否,都会现场处理,避免造成恶劣后果,而且联网后这些数据可以实时传递给本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已处理的交通违法信息自动通过综合应用平台转递至违法发生地,“相当于银行的诚信记录”。
信息采集错误的违法记录可撤除
对于驾驶人担心的信息采集错误、机动车基本信息、图片特征与数据库登记信息不符的情况,熊义津介绍,对江西本省机动车在外省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驾驶人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要求在机动车登记地处理的,受理部门要首先确认交通违法信息与机动车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对机动车号牌号码采集错误、机动车基本信息、图片特征与数据库登记信息不符等情况,经机动车登记地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准,可予以撤除。
江西省交警总队科技处副处长田建华告诉记者,目前的综合应用平台转递的交通违法记录还没有办法做到实时传递,一般在半个工作日内可以转递至违法发生地,不会影响正常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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