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3月26日电 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向某在家中与妻子谭某因感情问题发生口角时,竟用剪刀将妻子左耳剪掉六分之一,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某与被害人谭某2007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11年12月17日晚上,被告人向某在家中与妻子谭某因感情问题发生口角后,被告人向某用左手将谭某的头发抓住,右手拿着剪刀朝谭某左耳连剪两下,致谭某左耳廓外缘缺损面积约占左耳面积的六分之一。
经鉴定,谭某的损伤程度系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向某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遂作出如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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