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年起推广网络直播重大刑事案庭审

2012-03-26 10:07 来源:扬子晚报

  昨天上午9点30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与以往不同,这次开庭,法院官方网站“南京审判网”全程进行了直播。这是南京首次通过网络同步直播庭审现场。记者观看发现,直播画面清晰,声音清楚,一点都不“卡”。据介绍,明年1月开始,全市有法可依的重大刑事案件、关注度较高的民生案件都将进行庭审直播,市民在家上网就能“旁听”。  

  昨天首次庭审网络直播,持续近两小时

  昨天直播的是一起专利侵权案件。原告句容市大华激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拥有一项激光雕刻技术的发明专利,被告左泽曙(扬州市维扬区创民激光设备厂业主)未经允许私自使用这项专利,并生产成产品低价销售,侵犯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决左泽曙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认为此案具有普法意义,遂进行网络直播。

  庭审中,被告的代理律师拿出12份证据,证明原告的专利申请于2008年,而在此之前,很多厂家已经利用此专利的技术生产销售,这说明原告的专利已经成为公知技术,别人使用并不侵权。双方围绕原告的专利是否属于公知技术展开激辩。

  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对着摄像头,法官有压力,当事人更放心

  “网络直播会对法官、律师、当事人的心理产生影响吗?会影响判决吗?”对于网络直播庭审,有人有这样的疑虑。

  主审法官卢山坦陈对着摄像头审案有压力,毕竟网上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任何一个小失误都有可能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为了确保直播效果,开庭前卢山做足了功课,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看了一遍又一遍,案情反复研究,以便在庭审中及时归纳双方观点。

  记者听说,法院就直播征求意见时,句容大华激光公司和扬州业主左泽曙都没有反对,在他们看来,直播意味着公开和透明,而公开和透明意味着公平。律师也很欢迎直播,除了本案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记者还采访了南京其他律师,他们都认为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公开透明的庭审有助于他们开展辩护工作。

  南京中院宣传处处长赵兴武接受采访时表示,网络庭审直播不仅可以促进法院的工作,更大的意义在于引进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至于庭审播出后,网络上可能出现的讨论和意见,法院在倾听的同时会保证判决的公正性和司法的独立性。

  网络直播将常态化,明年要做100档

  其实早在今年年初,南京中院就已经开始酝酿网络直播庭审,因为技术原因到下半年才得以实施。今年10月份,该院知识产权庭在南大仙林校区的模拟法庭进行了一次“预演”,昨天直播平台正式上线。

  类似的直播会不会成为法院工作的常态?赵兴武给出了肯定的答复。“从明年1月份开始,我们将在全市法院开展网络庭审直播,计划做100档。不仅市法院要带头,区法院也要跟上。技术问题已经解决,每个区法院至少有一个法庭具备直播条件。”

  并非所有的案件都能进行直播。据介绍,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不可公开审判的,肯定不会考虑。但是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案件、民生案件,只要条件具备,都可以通过网络直播庭审。将来,市民在家登录南京审判网(http://www.njfy.gov.cn)就能旁听案件。

  后续举措>>>

  将进一步酝酿与网民互动

  除了网络直播,市法院还酝酿在庭审结束后安排法官或法学专家跟网民互动,及时解答网民对于直播案件的疑问。“将来,我们每一个直播的案件都会提前在网上作出预告,并附有案件简介和庭审常识,网友们可以留言,我们会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设置议题,待庭审结束后进行解答,有了交流和互动,直播的效果会更好。”南京中院有关人士表示。

  ■记者手记

  希望这扇窗开得更大一点

  虽说根据庭审旁听制度,只要是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就应当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但在司法实践中,旁听障碍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公众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常常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实行无障碍旁听。此外,座位有限的法庭也会将很多人排除在旁听之外。网络庭审直播,为想要旁听案件的公众提供一个新平台,我们由衷地欢迎这项新举措。如果说直播意味着法院打开了一扇窗,希望这扇窗开得更大一点,比如直播的案件涉猎面不妨更广,选择案件时不妨多考虑公众关注度……

责编:张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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