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被指 在集体宅基地建房

2012-03-23 09:19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嘉麟)“我们财源小组的宅基地,因土地审批问题,村民无法建房,可是村官却可以建别墅。”顺德大良新松财源小组居民柯先生等多位村民报料称,新松财源小组前队长何某在任期间,在未曾报批的情况下,在新松财源小组的宅基地上建房已经5年多。昨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村民投诉该拆的房不拆还在集体宅基地建新房

  昨日,柯先生带着记者来到大良启智学校旁的一块空地上,他指着空地上唯一的两栋房屋告诉记者,这块地是属于新松财源小组的宅基地,但因宅基地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至今迟迟未能办理报建手续建房。但此种情况下,唯独前队长何某在任期间能建房使用,并在未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竟然已经办理了房地产权证。

  “何某的房子是2006年建的,他们建房的时候说是拆迁安置房,但很明显不能把拆迁安置房建在宅基地上。”柯先生说,房子已经建了5年多了,如果是安置房,但在这些年,何某应该拆迁的房子都没有拆掉,还被何某用来出租。

  区政府建在宅基地片区旁未拆迁房要拆除

  事实到底怎样?记者从相关部门获得了一份顺德区政府对此事的回复。在回复中,信访部门表示,2002年,为改善大良新松旧村道路交通状况,拟扩宽新宋社区财源小组内的一条村道,涉及拆迁房屋4宗,其中2宗房屋(包括何某房屋)已经签订了《征拆房屋补偿协议书》以及《拆迁安置用地确认书》,在新松财源固化宅基地片区外的西侧,即宅基地旁为何某安排拆迁安置地块,由于两地块没有明显的分隔带,容易误认为同一片区,并非村民所认为的位于新松财源固化宅基地片区内。

  对于何某未将拆迁房拆除及安置地未办手续已办房地产权证,这份回复中称,何某确实存在未将拆迁房移交大良方面拆除,就已在安置用地上建设房屋,且尚未完善相关供地、报建等手续,但不存在已经办理房地产权证问题。目前此事已经由大良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按规定跟进处理。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何某的未拆迁房已经被实施拆除。

  作者:刘嘉麟

责编:梁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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