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唯冠和苹果的“iPad”商标权纠纷还在持续。今天上午,深圳唯冠起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案件将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唯冠方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带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产品。
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苹果产品在中国大陆的总经销商,如果他们败诉,可能会导致iPad在整个中国大陆地区因为侵权而不能销售。
在深圳部分,首先苹果联合英国IP公司起诉过深圳唯冠,“iPad”商标专用权归原告所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商标权属调查费、律师费所损失人民币400万元。2010年4月19日,深圳中院于受理该案,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去年12月5号做出一审判决,结驳回了苹果方面的诉讼请求,而苹果已经向广州省高院提出上诉,现在二审判决还没有出来。
唯冠在深圳和惠州之前起诉的都是当地经销商,而今天在上海的被告也就是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它是iPad在整个大陆地区的总经销商,如果它败诉,可能就会导致到iPad在整个中国大陆地区因侵权而下架不能销售。而事实上深圳唯冠还在北京、山东、江苏等地方的工商部门举报了商标侵权的问题,在国内一些地区包括电子商务网站上iPad也已经下架了,至于更长远的影响,会不会影响到可能在今年春天发布的iPad3等等,我们会持续跟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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