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张抗抗今年再次建议影视评奖增设“最佳改编剧本奖”。张抗抗说,这是她有关该议题的第四次联合提案,“此前,我们曾连续三次提出全国影视评奖要增加‘改编剧本奖’,但均未被采纳。”
张抗抗说,“当前影视作品大量出现复制翻拍,克隆抄袭,改编跟风已经引起了观众的不满。我们正在走向文化强国,而国家级的电影百花奖居然多年不设编剧奖,其它国家级影视奖项也从未设立‘最佳改编剧本奖’。为了更有力地鼓励文学原创能力,必须给编剧和文学原创作者相应的奖励。”张抗抗介绍,有关主管部门对她前三次的提案都进行了答复。答复称:目前已有一项最佳编剧奖,“既包括原创作品,也包括根据原著改编的作品”,该奖已经“涵盖了最佳原创编剧及最佳改编两个方面,因此不必进行调整。”而近一次的答复是“设立奖项要经中宣部门批准,不能随意设立。”
但是对于这样的答复,张抗抗委员感觉不妥,她认为,“最佳编剧奖”无法涵盖对原创文学作品的奖励。“目前电影评奖中增设了‘境外最佳男、女演员,最佳男、女配角奖’等等。如此偏重表演艺术,而忽略原创版权,足可见对原创文学给予影视的能源性输入和支撑并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因此,张抗抗委员今年再次递交了这项提案,建议在“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飞天奖”等国内大型影视评奖中,增设“最佳剧本改编奖”。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