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6日说,自治区制定出高于国家标准的扶贫标准,力争到2015年使150万人摆脱贫困,到2020年消除贫困人口。
6日下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并向中外媒体开放。胡春华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介绍,内蒙古自治区确定农民扶贫标准为人均纯收入2600元,牧民为3100元。
内蒙古的扶贫标准相当于人均日消费1.25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按照这样的标准,内蒙古现有贫困人口266万。
“内蒙古的扶贫标准确实高于全国的平均标准。制定这样一个标准,我们既参考了国际通行的一些标准,更主要的是从内蒙古地处高寒、生活费用比较高的实际出发来制定。”胡春华说。
2011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宣布,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
胡春华说,为了实现扶贫目标,内蒙古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是加大投入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去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9亿元,今年提高五倍,达到10亿元。
其次,采取措施鼓励一些有条件的贫困农牧民向城镇、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对于一些自然环境实在不适合生存和发展的地区,计划将贫困农牧民搬迁至适合居住和生产的地方。此外,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社会保障的方式解决。
胡春华介绍,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均生产总值已经达到8900美元;2012年或2013年有望实现突破1万美元。“我们觉得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到了人均1万美元的情况下,还存在大量贫困人口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因此我们计划用10年时间,按照这样的标准,彻底解决贫困问题。”胡春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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