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检方29日在首尔高等法院针对涉嫌挪用公款的SK集团会长崔泰源和副会长崔再源兄弟进行的二审中,针对崔氏兄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其中针对崔泰源的判决比一审增加2年。
检方在审理中表示,崔泰源作为公司最高决策者,以周密的手段主导挪用公款。至于崔再源,检方指出,与其兄长崔泰源相比,崔再源的责任相对较轻,但被判徒刑在所难免。
此前,检方曾在去年11月进行的一审中,针对崔泰源判处有期徒刑4年。根据大法院的量刑标准,这是刑期最短的,因此当时检方曾被指求刑过轻。
2008年10月底,崔泰源被指控以投资的名义挪用SK集团旗下SK电信、SK C&C两家子公司共计49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7418亿元)的资金;同时还向公司职员支付高额奖金,随后通过SK持股公司侵吞返还金额共计139.5亿韩元。法院于去年1月份对崔泰源取保候审。此前的2003年,崔泰源曾因涉及非法股票交易和一宗价值1.5万亿韩元的舞弊案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年9月获得保释。2008年被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之后获得特别赦免。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