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9日,在云南省巧家县崇溪乡南团村钱粮社钱仁凤的家里,72岁的钱母手持女儿照片盼女早归。
2013年1月1日,新刑诉法正式实施。为保证讯问过程的合法性,防止翻供等,新刑诉法规定录音、录像以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其中,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必须录音或者录像。针对非法证据,在审查起诉程序、庭前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均设置了排除非法证据的环节,形成了对刑讯逼供的“六道纵深防线”。
2002年,云南巧家县发生一起投毒案,17岁少女钱仁凤被怀疑投毒。之后,她经历了车轮战般的讯问,最长一次接近12个小时,并自称遭遇刑讯逼供。这次讯问后,她招了。之后,她虽多次翻供,甚至当庭喊冤,但还是被判处无期徒刑。
入狱至今,她喊冤不断。十年过去,她已由当初的花季少女,变成27岁的“老太婆”。
律师杨柱认为,此案在证据链上疑点重重,且仅凭钱仁凤的口供就定罪,略显草率。云南省行动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翰中也质疑,“像这种被定为有预谋的案子,如果当事人入监十年还在喊冤,至少需要打个问号。”
最新消息显示,目前昭通市已组成专案组重新展开调查。
十年之前的投毒疑案
律师杨柱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钱仁凤时的情景。
那是2010年上半年的一天,杨柱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参与一场法律援助活动。他记得,一名形容枯槁的女子来到他面前,“见面就喊冤”。
这名女子就是钱仁凤。杨柱说他当时看钱仁凤估计有30多岁。其实,那时钱仁凤只有25岁。
钱仁凤说,自己被办案警察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最后被判了无期徒刑。
时间回溯至2002年。
当年2月22日下午,巧家县城的星蕊宝宝园托儿所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案,一名幼儿死亡,2名幼儿入院治疗后脱险。
托儿所开办者叫朱梅。潇湘晨报记者结合朱梅的回忆及从法院调出的卷宗,对事发当天的情况进行了简要梳理。
当天早上5点,平时就住在托儿所里的保姆钱仁凤起了床,搞卫生、烧开水。
不久,朱梅到来,并亲自做早点,给已经入园的八九名孩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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