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租赁骗钱10万余元 “诈骗老手”洛阳落网

2014-03-17 08:2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3月7日下午7时30分,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接到线索,正被义马市公安局网上追逃的王某出现在金谷园路某宾馆,民警闻讯赶到,顺利将王某和同行的李某缉拿归案。

  “因为王某出的租金较高,我就没怀疑,才让他每次都顺利提走东西。”2月27日,王占某来到义马公安局报案称,王某先后六次以在灵宝寺河山搞工程为由,向王占某租赁扣件、钢板等价值10万余元。但到了约定归还的日子,王某却联系不到。王某的司机告诉王占某,王某每次租赁的货物根本没有拉到灵宝,而是直接运到渑池县黄花村一废品收购站内卖掉。

  经审讯,王某是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早在2009年就因诈骗被渑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据悉,目前王某已被移送义马警方处理,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做租赁生意的朋友:首先,在租赁前要查看对方的合同、身份证等证件,要到有关部门鉴别真伪;再次,不要贪图高租金;最后,不要轻信熟人或托人介绍的租赁人。

  (记者张晓云通讯员刘红玲)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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