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洛阳市共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0.47亿元,较2011年增长90.56%;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达86.69%,超省定责任目标0.69个百分点。
截至去年12月底,洛阳市全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2.04亿元,制度覆盖率达86.69%。全年累计为洛阳市房地产市场和缴存职工提供租购住房资金48.42亿元,完成市定责任目标的201.75%。其中,提取公积金17.95亿元,同比增长38.5%;发放贷款30.47亿元,同比增长90.56%,支持购房面积139.42万平方米,拉动职工购房消费55.91亿元。资金使用率达86.57%,超省定责任目标14.57个百分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该中心根据洛阳市楼市发展情况,先后开通了提前还款缩短贷款期限业务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柜台现金还款业务;协调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开展了“见担(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声明)放”业务;对信誉好的重点房地产企业开通了“快速放款绿色通道”业务,将放款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企业认可。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量大幅上升,一是由于洛阳市住房刚性需求较强;二是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利差,使更多职工选择公积金贷款;三是公积金覆盖率上升,缴存职工数量增加,也助推了公积金贷款发放量上升。(见习记者 张锐鑫 通讯员 卢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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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样办
凡在市公积金中心及县(市)、吉利管理部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开户具体日期,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洛阳市辖区内购买住房,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有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4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房款的70%。对于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不得超过总房款的80%。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至65岁,女职工可以贷至60岁。
如需详细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可登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栏目内查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试行)》。咨询电话:64939999。
(王蕾 李敏 俞慧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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