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遭盗刷
市民向商场和银联索赔
由于商场工作人员没仔细核对持卡人和刷卡人签名,刘女士被骗走的信用卡被人盗刷消费了近十万元。为此,她将商场和银联告上法庭,11月22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0年,刘女士被两名陌生人,以丢包分钱的方式,骗走一张信用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骗子于当日分别在两家商场刷卡消费共计97908.5元。
随后刘女士报案,经公安机关取证辨认监控录像和购物小票,刘女士发现:商场作为受理银联卡的特约商户,员工在受理刷卡业务时,严重违反操作规范,没有对持卡人的签名进行认真审核并查验身份证件,购物小票插卡人签字处不是刘女士的名字,更不是刘女士本人签名。
刘女士在卡被骗走后,多次与银联联系,申请要求暂缓向商场划款并予以退单,而该公司亦未采取任何措施。为此,刘女士将两商场及银联诉至法院。
庭审中,两商场辩称,刘女士损失发生的原因是卡被人占有,密码泄露给他人。商场是按照密码交易程序工作,符合规范,商场仅履行形式审查义务,无过错。刘女士损失发生是因她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由自己承担。银联也认为自己无过错,称银联只是银联卡受理过程中的网络平台提供商,没有对消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的义务。由于双方争议过大,法庭将择日宣判。(记者韩景玮实习生袁晓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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