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洛阳,有关部门承认错误
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记者 温中豪
本报讯 拆迁协议还没签,洛阳刘女士家的房子就被埋在了拆迁废墟下,“拆迁队在清理垃圾时,把俺家的房子当成垃圾装走了。”前日,刘女士向本报反映。
刘女士说,她家在洛阳市九都路和七一南路交叉口一小区2号楼,70多平方米的房子,有房产证,而且是在一楼。她年龄大了,不用爬高,住着非常方便。可在去年8月,洛阳市西工区城区改造办公室在院里贴公告,说这栋楼要拆迁盖高层,有两种补偿方案,一是货币补偿,二是按照1∶1等额面积原地置换新房。她倾向于第二种方案,可这个方案也让她难以接受,“只能挑指定的最靠边的一个楼洞内的房子,且房子都在4楼以上。”
“我年龄大了,觉得住在一楼挺方便的,也不想折腾了,想着政府搞拆迁,咱也得配合,就提前搬出了房子,没想到补偿方案这么不合理,就没签补偿协议。”刘女士说,上个月,有人说2号楼开始扒了。她过去一看,2号楼已成了一片废墟,她在一楼的房子也被拆掉了。
4月19日,洛阳市西工区城区改造办公室辛主任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的确没签协议就把刘女士家的房子拆掉了,这样做肯定是不妥当的。由于这栋楼上有40多户,只有住一楼的刘女士没签协议。怕影响项目建设,开发商找的拆迁队,在拆迁时就先拆上面的房子,当拆到二楼的时候,建筑垃圾就埋住了刘女士家的房子,在晚上装垃圾时,把刘女士家的房子当垃圾一块装了。”
开发商洛阳增凯房地产公司的张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那是晚上,我还单独交代拆迁队,没签协议不能动,但拆迁队还是把房子弄塌了”。
辛主任告诉记者,按照程序,应该是他们先征收房子,等签过补偿协议,拆迁户交出房屋钥匙,他们把钥匙当场给拆迁队,才可以拆迁,“没协议,我们肯定不会让开发商拆迁,开发商也不敢,肯定是无意的。”辛主任说,“我只能说我没在这方面尽心尽责,可以追究我的责任”。
辛主任说,目前他们正和刘女士协调这件事。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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