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长秀通讯员张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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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小伙在网上结识了沁阳女友,10天后闪电订婚,本来一场“浪漫网恋”,却因“婆家人”在订婚宴上指责姗姗来迟的“娘家人”而破灭了——女方悔婚,但不愿退还2万元彩礼!于是,男方把女方告上法庭。日前,在法官的调解下,女方最终退给了男方1.5万元。
从相识到订婚,只用了10天
家住修武县的小隆(化名)空闲时常去网吧上网。今年2月,他上网时偶然碰到了同样热衷上网的小花(化名),几个小时下来,两人聊得十分投机,便相约见面。在小隆的邀请下,家住沁阳市的小花坐车赶到修武和他见面,双方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几天后,两人便商量订婚事宜。不过,当两人把他们的决定告诉家人后,双方家人对这桩婚事都十分反对,但在两人的坚持下,小隆家给了小花家2万元彩礼,并同意在他们相识后的第十天让两人订婚。
订婚当天,双方家人起争端
然而,令这对恋人没料到的是,订婚当天,就在他们欢天喜地等待家人的祝福时,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小花的家人从沁阳开车赶到修武县小隆家时,时间已经过了12点。“你们来那么晚,是什么意思?你们知不知道,过了时辰对新人不好?”对于小花家人的姗姗来迟,小隆的家人十分不高兴,当场指责小花家人。对此,小花家人也毫不示弱,针锋相对地吵了起来。争吵中,小隆的家人将餐桌掀翻了。
“我们分手吧!”见此情形,小花十分气愤,但提出分手的她却不愿返还彩礼。此后,小隆多次上网找小花索要彩礼,但小花不但不理他,还把小隆拉入QQ黑名单,不再和小隆联系。小隆郁闷至极,不仅未婚妻没了,父母辛苦挣来的2万元彩礼钱对方也不肯退。
索回彩礼无果,男方告上法庭
在索要彩礼无果的情况下,小隆将小花告上了法庭。
法官告诉小花,通过两人网聊、相识、恋爱的基本事实,认定双方交往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小隆给她的钱实则是基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具有彩礼性质,现因双方家人的关系,小花不愿意结婚并终止恋爱关系,依法应当返还彩礼。经法官调解,小花最终退给了小隆1.5万元。
办理此案的法官提醒市民,虚拟的网络交友已成为人们交际的一种方式,通过网聊而确定恋爱关系的人越来越多。本案虽非“婚骗”,但也给正在或即将走入网络婚恋的人们带来启示:在交往过程中应当谨慎,在关键时刻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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