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称为“编外刑警”,10余年间协助警方破案30余起
协助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上百名,为此多次负伤
□首席记者张志立实习生宋昆
核心提示
王卫国是安阳的一个普通市民,10余年间,他义务协助警方侦破“两抢一盗”类案件30余起,协助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上百名,在与犯罪嫌疑人搏斗的过程中多次负伤。2月17日,因多年坚持见义勇为,王卫国受到安阳市、文峰区政法部门的表彰,并获得2000元的奖励。
昨日,本报记者走近这位“编外刑警”,倾听了他的故事。
抓坏人受点伤很正常
他说
王卫国今年51岁,住在安阳市文峰区甜水井街道办事处后仓街社区的一所民房内,外表朴实,中等身材,穿着一身没有警号、警徽等的秋季黑色警服。见到记者他有些不知所措,不知该说些什么。
“就从你身上的伤疤说起吧。”记者提醒。
“那就从这条伤疤说起吧。”王卫国说着撩起上衣,露出腹部一条长约20厘米的疤痕。
“这是在2002年秋季的一天凌晨,我与一名盗贼搏斗时留下的。”王卫国回忆说,他当时在安阳市一家商业大厦从事保卫工作。凌晨1时许,他下夜班步行回家,走到一马路北段时,突然听到有人呼救。他立刻赶上去,看到3名歹徒正在对两个女孩儿实施抢劫,就上去制止。歹徒想逃,他拽住其中1人扭打到一处,谁知那人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刺进王卫国的腹部。
“幸亏路人及时将我送到医院。醒来后医生告诉我,如果晚去几分钟,这命就算交待了。”王卫国说,据医生讲,他的皮肤及肠道被匕首切开了20多厘米长,虽然保住性命,但从此他不能再从事重体力劳动,而且留下了腹部疼痛的后遗症。
“这是大伤,小的创伤就更多了。”王卫国说,“你想想,你要抓人家,对方不可能站在那里等你来抓,免不了就得搏斗,受点伤不是很正常吗?”
他曾扑倒带枪嫌犯
警方说
“安阳市有很多勇敢的市民,自发地协助警方与不法分子作斗争,王卫国是他们中的代表之一。”据安阳市刑侦支队打双抢大队马振明警官说,王卫国10余年内,协助安阳警方侦破“两抢一盗”类案件高达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上百名,他的事迹不少老刑警都能说上几件。
2008年,一名歹徒驾驶摩托车沿街抢包,在安阳地区连续作案20余起,引起极大震动。一日,王卫国发现该摩托车从文峰南路经过,便尾随跟踪,在核对车牌号和嫌疑人后,立即电话通知了警方,并配合民警将嫌疑人抓获。
最危险的一次是在2000年春季。当时,王卫国在安阳市文峰立交桥南侧发现了一个杀人潜逃的犯罪嫌疑人,与办案民警一起跟踪该嫌疑人,在抓捕时,他一下将犯罪嫌疑人扑倒在地,与民警一起将其抓获。事后得知,该犯罪嫌疑人在被制服时,身上佩带有自制枪支。
心里话
他也害怕却放不下
“我出来后,跟你没完,你等着吧。”在王卫国配合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他经常听到诸如此类的狠话。
王卫国说,2010年秋,他协助警方抓获了一个4人撬盗汽车团伙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就威胁说要对他进行报复。
“说不害怕是假的,我家中有老有小,能不担心吗?”王卫国说,“家里人也常劝我,安心工作,挣钱糊口,不要再管‘闲事’了,别真惹了祸。但我做不到,有时我也劝自己,但事来了,还是放不下。”
对王卫国的行为,也有市民提出异议,认为抓坏人是警察的职责,不应该提倡市民承担这种义务,更不应该让市民冒险抓捕犯罪嫌疑人;而且侦查权是国家赋予专门机关的权力,有严格的程序,一个普通市民行使侦查权是不符合程序的。
对此安阳警方回应说,王卫国的行为,一方面是在遭遇犯罪时主动上前制止,属于见义勇为;另一方面是在警方号召或办案受阻需要群众协助时,他在警方的同意下,主动配合警方查找犯罪嫌疑人,在发现犯罪嫌疑人后,又主动通知警方,协同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其行为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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