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雨是一名刚满3周岁的小女孩,一场家庭悲剧夺走了她本应幸福快乐的童年。2010年11月,王小雨的父亲王某由于生活琐事一时冲动,将妻子陈某杀害。2011年8月,王某被判死缓。
虽然王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王小雨一夜之间失去了母亲和父爱。“千案大走访”活动中,许昌市检察机关把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因涉案造成父母无人赡养、子女无法上学、生活特别困难等情形纳入走访范围。2011年12月6日,“千案大走访”第四走访组的检察官冒雨赶到陈某父母家中,发现两名老人至今未从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中走出,谈到女儿依然泣不成声。而且由于交不起学费,已满3岁的王小雨无法上幼儿园。此外,检察官还了解到,王小雨一直跟着外公、外婆生活,与外公、外婆感情深厚,户口却在奶奶家无法迁过来。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前去走访的检察官多方奔走协调,为王小雨申请了1万元的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资金,还为其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同时协调当地公安机关解决了王小雨的户口迁入问题。
两天后,走访的检察官再次来到王小雨家中,还给王小雨买了棉衣、玩具和图书。望着眼前这些和蔼可亲的人,听着一声声温暖的叮咛和话语,抚摸着阿姨胸前闪闪发亮的检徽,这个父母出事后很少露出笑脸的孩子灿烂地笑了。她还不知道,自己今后的生活将和这群穿制服的阿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要使她幼小的心灵不再受伤害,你们的教育任务很重。”检察官叮嘱王小雨的外公外婆,“这孩子我们会‘一包到底’,供她上学,直到她上完大学。有党和政府的温暖,有检察干警的关爱,孩子一定会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2011年12月9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协会按照院党组要求开展了“苗雨行动”,组织20余名女检察官成立了9个关爱小组,并设立了“苗雨行动”救助基金。关爱小组的检察官经常去看望王小雨,了解她的生活、学习情况。
12月31日一大早,顶着浓浓大雾,第一关爱小组的女检察官来到王小雨家里,给她带去了新年礼物,也带去了帮助她走向新生活的希望。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能够关注像王小雨这样在刑事案件中受到伤害的孩子,要让孩子在健康、阳光的环境中成长。”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协会负责人说。(郭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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