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讯 3月20日,舞钢市枣林镇的种植户王铁笼、刘新奇从该市工商局负责人手中接过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此举不但宣告了该市首批“家庭农场”正式成立,也标志着种粮大户实现了由自然人向企业化经济实体或法人的历史性转变。
王铁笼是枣林镇铁炉王村村民,从2007年开始,他利用舞钢市土地流转政策,承租了100亩土地,种植小麦、水稻等农作物,亩均收入2000多元。“看到规模种植效益不错,我又把种植面积扩大到200亩。种植种类也扩展到葛根、花生等经济类作物,运用套种方式,又种植了大葱、辣椒等,一年三收。有了中央一号文件,我的底气更足了,准备扩大经营规模。”王铁笼高兴地说。
今年40多岁的刘新奇是枣林镇韦庄人,早年在外务工。看到家乡的土地流转政策,他去年返乡流转了190亩地,开始经营土地。“中央说的‘家庭农场’,我觉得自己符合条件,递交了《舞钢市兴丰家庭农场》申请,想不到这么快就批了下来。有了法人身份,在融资、产品销售等方面能得到支持。”刘新奇说。
据了解,目前,舞钢市工商局已经接受了6家“家庭农场”的申请。(记者丁需学通讯员王岗刘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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