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讯 昨日,郑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首次用“局长微访谈”代替信访咨询,短短一个半小时,网友向房管局的新浪微博提了193个问题。本报粉丝也通过@大河报新浪官方微博积极参与。
【新闻】
局长上微博,电脑替代接待室
郑州市房管局二楼信访接待室内历来都是人声鼎沸,但是,昨日整整一个上午,这里只来了一位咨询者。
昨日上午8时30分,郑州市房管局首次“局长微访谈”还未开始,网友的问题便如潮水一般涌现出来。9时30分,微访谈正式开始,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王万鹏及各个处室的负责人守着七八台电脑,正式开始回答网友提问。
据王万鹏介绍,现在信访接待室之所以门可罗雀,就是因为房管局有了热线咨询电话和官方微博,以及现在的“局长微访谈”,这种访谈方式就是局长亲自参加,和各处室负责人一起来回答网民的问题。以后,访谈将一个月举行一次。
在此次“微访谈”中,本报粉丝也通过@大河报新浪官方微博参与其中,向房管局局长提出了不少问题,大都得到回复。据郑州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有些问题需要调查,不能现场回复,相关部门将尽快调查清楚,再回复网友。
●解释一
大学生申请公租房
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网友“百姓商城-李迎春”问道,我想知道刚毕业的大学生可以申请公租房吗?如何申请?到哪里申请?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下来?
王万鹏告诉他,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月工资低于6倍低保,家庭人均净资产在16.4万元以下。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应在单位提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中选择一种方式进行。
他说,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程序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区、管委民政部门复审,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核准,报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的程序进行。单位提出申请的按照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关于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租赁资格认定需要走哪些程序这一问题,他告诉网友,首先,申请单位向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依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核准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送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进入配租环节。
●解释二
公租房申请“卡壳”
因为办法未出台
对于郑州的公租房,网友“爱之愚”表达了自己的疑惑。他问道:到底什么时间才能开始申请,之前说“十一”过后可以申请,但是现在,各个街道办事处却都称不受理,应该怎么办啊?王万鹏认为,按照市政府要求,公租房资格申请需要进行家庭资产核查和收入认定,但该资产核查和收入认定由民政部门负责。目前,郑州市民政部门正在制订资产核查和收入认定的具体办法,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网友“阿莫西林1003”在没结婚前贷款买了一套30多平方米的小户型。现在结婚马上有小孩,他想改善一下居住环境,如果再买一套房子,算不算第二套呢?王万鹏说:“算第二套房。不过,如果是从限购政策角度解释,您可以将这套小户型住房先出售,这样,再买房的话,还是允许的;但是从贷款角度解释,再买第二套房的话,不管第一套是否贷款、是否已经卖出,再买房都不能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记者 刘江浩 郑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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