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郑州荥阳、登封、中牟三个县(市)的6家县级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取消药品加成,全部按实际进价销售。昨天,郑州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这一改革举措,患者能享受到药价降低15%左右的实惠,初步测算6家试点医院每年将让利患者2600余万元。
据了解,6月26日,卫生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部联合公布了全国311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名单。我省共有40个县(市)列入试点。郑州市拥有公立县级医院的荥阳、登封、中牟3个县(市)全部列入国家改革试点,荥阳市人民医院、荥阳市中医院、登封市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中医院、中牟县妇幼保健院等6所医院成为试点医院。自2012年11月1日起,所有试点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试点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的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
药价降了,可是其他费用提高,老百姓看病的费用是不是更高了?
“不会的。”这位负责人说,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范围,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同步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医保(新农合)综合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开展按病种付费,每家试点医院开展的病种数量不少于60个,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记者 李晓敏 实习生 周丹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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