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药监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下发通知,药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新规
限购量缩减到两盒
继8月底卫生部要求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须出示身份证后,日前,国家食药监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下发通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此前要求限购量为5盒)。此外,单位剂量(一粒、一片或一支)麻黄碱类药物麻黄碱含量大于30毫克的复方制剂,被列入处方药管理。
这意味着像蓝色装新康泰克这样单粒胶囊的麻黄碱含量超标的药物,今后须持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才能在药店购买。而白加黑、泰诺、日夜百服宁等药物,每人每次限购两盒。药店还将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登记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通知还规定:口服固体制剂的麻黄碱含量不得超过720毫克,口服液体制剂不得超过800毫克。
行动
后天起郑州执行新规定
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按照通知,尽快执行到位。按照要求,相关药企应在明年2月28日前完成药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的修改,未完成的明年3月1日后不得销售。2013年2月28日前上市的药品,按原销售方式售完为止。
药店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及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9月10日起,郑州市将正式执行新规定,如果发现有药店不执行,将给予相应处罚。”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流通处处长裴广战说。
按照规定,对违反规定销售造成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记者 郑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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