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见习期间可享基本生活补助
□见习记者 牛洁 通讯员 李帆
本报洛阳讯 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洛阳市将继续拓展和规范一批覆盖各专业的企业(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并将为2011年毕业的离校未就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2年即将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提供1000个就业见习岗位。
据介绍,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已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不得再申请报名。企业(单位)将与见习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市本级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364元,县(市、区)级按当地实际情况执行。见习岗位将于近期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洛阳市人才网公布,咨询电话:0379-6329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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